1994年前婚姻法

雷

算事实婚姻但不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你如果不想继续这种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PYS

PYS

我在94年前一直到现都分开了没有在一起,孩子都长大了,也没有打结婚证,现在要怎样处理

呀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他们属于事实婚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所说的情况,符合第一项,属于事实婚姻。

上一篇:94年前的事实婚姻认定

下一篇:94年前没领证的婚姻怎样解除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