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
婚后财产二人平分。婚前的财产如经公证是谁的还属于谁。
祝你好运
阳光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先区分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约定归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如无特别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购置的财产,即知识产权收益等,还包括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在婚后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兼顾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合情地予以解决。
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补偿等方式,实现离婚财产分割的目的
李静贤
离婚后财产的分配,除双方结婚前公布的财产外,婚后的财产既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财产的分配应该是公平公正平均分配的。当然了,双方协议分配就另当别论了。
画末
双方离婚之后管,那么财产我们应该怎么分呢,这个其实按照最新颁布的婚姻法,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的,这种事情我们通常都按照法律办事就可以了。
月光
婚后财产一人一半。这就是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各自各自的。
随遇而安
那要按婚前协议去分财产,如果没有协议的,可以经法院去判决婚前财产的划分,只能分夫妻共有财产。
大豆(杨少川)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时光荏苒
离婚后的财产分配,要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各归各方是不能分配的,婚后财产则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各分一半,具体的还看双方的具体约定情况来决定。
何玉娟
根据你的描述,是女方对婚姻造成破坏的,如果有证据可以少分给女方财产,如果没有,一般是平均分割。
人生若如初见
双方商量解决,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快的一种方法,商量不成就只有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了!
龙的传人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如果”以“男方没钱”为理由提起的诉讼肯定会被驳回,如果半年以后再提出离婚诉讼,法院才会判离——《婚姻法》第32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婚后加入了女方名字”是加入的房产证名字还是户口?如果是产证,那这套房子分割时要保留她的一份,如果是户口就没关系了
“婚后女方父亲借了1万8给他们装修用”如果确定是女方家属的出资是给两个人婚后生活所用而不是借给男方一个人的,只要还一半,也就是9千
“婚前女方有3万的个人财产,也是作为装修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这三万是在婚前借给男方的,男方再用这个钱去装修,这形成一个债权债务关系,法院会要求男方返还三万,反之,三万作为共同财产,男方可以只换
1.5万
“房贷全部由男方偿还,女方偿还两个月” 还是共同债务,全部是拿不到的,只有一半
至于女方有过错情况的,参照《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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