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吗

雨后彩虹

雨后彩虹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荣

~~~荣

法律主观: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离婚协议,去双方任意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后,发放离婚证,所以,有 离婚协议书 的一般是可以 拿到离婚证 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浅嫣婉语

浅嫣婉语

并不可以凭离婚协议书单方去领离婚证,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

杨书民

杨书民

法律主观: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离婚协议,去双方任意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后,发放离婚证,所以,有离婚协议书的一般是可以拿到离婚证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素衣

素衣

有离婚协议书单方不能去领离婚证。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到场,单方拿着离婚协议书到场是不可以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书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根据达成离婚的意思表示一致,签下的协议。签完协议后需要前往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修行

修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的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单方去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素衣

素衣

并不可以凭离婚协议书单方去领离婚证,法律明确规定,必须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且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霞

法律分析:

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玉洁冰清幽兰

玉洁冰清幽兰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需要法院判决后才可以领取。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方面的书面协议,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
一。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民政局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但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建议您和另一方认真对待,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您订立。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风消散

风消散

有离婚协议书不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当事人要领离婚证的,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应当先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 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的,都可以去婚姻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申请;


3、期满后未撤回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向日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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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离婚协议书可以单方去领离婚证吗


1、有离婚协议书也不能单方去领离婚证,需要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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