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的幸福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具体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婚后男方父母出了一部分首付钱买房,在子女名下,因非全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房: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无论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木木夕
婚前协议,其实并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除非是两人。通过律师。起草。写的。婚前协议,然后通过公证处公证那是有法律依据的。
再来说说。买房的事。如果是男方买的,他们出钱出首付。那么他俩真是无论是写你的名字。还是没写?最后离婚和你关系都不大。因为你没有出钱。
依旧...微笑
您好,首先向您确认一个信息,您说的是借款协议上加了女方的名字,还是婚房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如果是借款协议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但只要不是您个人签字,这个并不会对您产生任何的法律约束力。
如果是婚房上加了您的名字,那么对于婚前,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该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一律平分。
因此,目前该套房产,至少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您是有利的。
所以,我们需要您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才可以为您安排、规划好离婚时对于该套房产的策略。
当然,离婚还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和夫妻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点问题。你好,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
财产可以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希望您可以就自己的婚姻早作安排、提早准备。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9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092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