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取走,要离婚,属于什么行为

余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离婚时,有时夫妻一方会伪造债务,因此对于夫妻一方借钱的认定要谨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

蓝鸢

蓝鸢

属于故意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注意保留好必要的证据。

原媛

原媛

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都取走了,而且要离婚,那么这属于婚内转移财产!既然是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有权利一起来分的!但是如果是过错方,比如你出轨了,或者是有问题的话,赌博,家暴等等,那么你老婆就可以让你净身出户的!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你就跟你的老婆好好协商一下,看看还能不能复合,如果还有希望,那么你就好好努力,争取把她挽回回来,毕竟在一起那么多年,是非常有感情的!如果实在协商不了,那么就只能收集证据,然后请一个律师,然后起诉离婚了!这样可以得到你应该得到的那一部分的!祝你好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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