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风残月
婚前买房,一人出资,是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房子卖掉所得钱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新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 所以该不动产是属于出资方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婚前一人出资买房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卖掉所得款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该笔款项所购置房屋也为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所得的财产或赠与,第2种情况中第三条除外;
(五)其他情况归共有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所有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参考资料来源:
淑慧
1.婚前所得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用不着公正,房产证上写着日期,与结婚证的时间一比较就知道了。
2.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的,最好是做个公正,因为现金属于种类物,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是谁的。
3. 婚前房产在婚姻期间变卖成现金进行其他投资所得的收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将此现金进行股票投资所得的利润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4. 主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否早于结婚证。有贷款的,对于共同还款的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贷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唯愿
你好,
对于婚前的那套房子,
如果没有贷款,并且房产证只有你个人名字,那么全部为你个人所有。
如果贷款了,那么婚后的还款部分为共有,包括这部分对应的升值部分。
再次购买房产,并且是在婚后购买,
所得的款项是属于共有的,
不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
希望能够帮助您。
面条@师傅
婚后卖婚前房产所得的钱属于个人所有,但再用这笔钱买的新房子则属于夫妻共有。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
蓝月亮
莫买,买不得,买了就要给他(她)分一半.
不要问我
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的,但如果卖了输入个人所得,夫妻平均分配,新房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扩展资料
夫妻财产分配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