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盐的咖啡】
他还经常联系你,大概是有想复婚的意思吧。儿子都十岁了,他也付出过,爱过,他放不下骨肉亲情。
男方不出抚养费,我认为这样的男人没有责任感,缺乏应有的担当。我对他没有好印象,但还是想替他说句话,人无完人,谁都有缺点,但缺点是有可能改正的,如果他要求复婚,你可不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
现在社会,离婚太普遍了,原因多种多样,但很多离婚决定是冲动的,不慎重的,不知道你们离婚是不是慎重的。
婚姻是一种责任,有了孩子,责任就更重了。你们的决定,影响到孩子的未来。不要轻易伤害孩子。
如果他想复婚,就听听他的未来规划,能否创造一个可靠未来,这需要你仔细掂量。
男人经历了离婚复婚,会变得更成熟一些,失去后才知道珍惜。现在也是开始醒悟了,你认真考虑一下吧。
旧巷微风
我总认为离婚了,不带孩子的一方(不管是男方或是女方)未出孩子的抚养费,未履行本该履行的法定责任,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除非当事人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另有约定的除外。
作为离婚的一方,“经常要看孩子”,本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无可指责,说明其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但问题是,在一方面不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另一方面又“经常要看孩子”,那就显得不正常了。
读了你在提问中的描述,油然让我想起了一句俗语——无事献殷勤,非jian即盗。试想,作为已经离了婚的夫妻,男方在“经常要看孩子”的同时,还经常给你发信息、和你接触的行为,既影响了你的生活,也影响了你的心情,只能理解为他一定指望得到些什么,要么是有求于你,要么想从你那儿获得些什么。要不,他又何需这样去做呢?
但无论他的行为出自何种目的,关键还在于你。对于他的这种行为,你可以直接告诉他你的看法——你可以允许他看孩子,但除了涉及孩子的生活以外,拒绝与他信息联系,拒绝与他无关于孩子的任何接触。如果他还是坚持,还是照你所描述的那样去做,那就构成了骚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报警。
你们离婚了,只要违反了你的意愿的所有一切行为,你都可以理直气壮地给予拒绝。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Tenger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抚养费依据: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现实中,要是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的话,此时可以根据之前离婚的时候作出抚养费的方式来向对方追讨。要是协商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才会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本身就是由法官依法判决抚养费的话,这个时候可以拿着之前的有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许小娟
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支付抚养费。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water
离婚了,男方不出抚养费,经常又看孩子给你发信息和你接触,他啥意思?
看孩子是一方面,他有意接触你,可能是想和你复婚。就看你是怎么想的。你对他还有情的话。复婚。不想和他继续下去你就可以。去法院让他付抚养费。一个人能给孩子我的话不需要他出抚养费的话,那么你可以他发信息你可以不接,和你接触你可以不见面。我的话不需要他出抚养费的话,那么你可以他发信息你可以不接,和你接触你可以不见面。
微淘
不出抚养费,你可以带着离婚协议以孩子的名义告他,他还是不出,法律会强制执行。他经常跟你接触,可能还有想要复合的意思,但是打扰了你的生活,你可以跟他聊聊,表明你对他再无可能,让他死心,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七月
离婚了,男方不出抚养费,明显是老赖的行为,经常要看孩子给你发信息,证明他想当一个,什么都不付出的爸爸
可妮兔
你好,如果当时是诉讼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如果协议离婚,可以以离婚协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对方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对方仍不支付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男方虽然不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您也有协助的义务。你们双方可以就探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进行协商。
如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观想念佛
有想复婚的可能,离婚了孩子如果跟着女方,男方是要出抚养费的,抚养费不出又经常找你要见孩子,由此可见他想复婚,如果你已经再婚,他这样频繁的跟你联系是很影响你的生活的,找他说清楚,想见孩子可以,但是不可能让他天天见的,偶尔一次可以,不要让他影响你的生活。
如若没婚,也要找他说清楚,不要老给你发信息,这样也会影响你的生活,毕竟离婚了,以后都会有各自的家,会让两个人都不幸福的。
当然,以上只是建议而已,想不想复婚那是你决定的事情,或则说想不想跟他说清楚也是你的决定。
Yuan
你好,可能是不想出抚养费还想认孩子。至于你应该怎么办,建议如下:
1.关于孩子成长,不管怎么样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重要。父爱也好母爱也好,有一方的缺失可能都不怎么利于孩子的成长,而且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法律上也是有规定的,不能被剥夺。所以,关于经常见孩子还是双方好好协商,怎么见,在哪里见,频次怎么样等,都可以相互商量。
2.关于抚养费,你们在离婚协议上应该有约定或者法院作出的判决上也会有是否支付及支付多少,如果对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没有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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