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

淑慧

淑慧

婚姻法总则部分就规定了基本原则,概括起来是以下几条:

1.实行婚姻自由,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2.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及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

3.实行男女平等,反对男尊女卑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

5.计划生育,反对封建主义的生育观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3.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原则

4.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上善若水

上善若水

没有婚姻家庭继承法.只有婚姻法和继承法.

中民[蜡烛]

中民[蜡烛]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这是我国继承法的立法依据,也同时决定了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法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变动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自然人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遗留债务的清偿情况与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如何行使继承权相结合,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一致。这一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2)继承法根据继父母于女间、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础,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3)在分割遗产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尽了主要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对死者生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4)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负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税款和其他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可不负清偿责任。四是养老育幼原则。养老育幼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既是一项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照顾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五是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继承法》第15条对此做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能相互体谅、谦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与家庭和睦的目标。

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

第一个问题:1、看孩子有没有满10周岁,满了要先征求孩子意见。不满10周岁儿子的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判决,本案中由男方抚养相对更有利于儿子成长;

2、一定一厅房产属于女方所有,但女方应适当补偿男方费用;

3、属于个人债务;

4、男方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5、这个家具和家用电器是否是婚前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看结婚证办理前后而定。要是双方领取结婚证前购置的,则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王康在筹办婚事时购买”这里不能看出结婚证领取时间的。 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全案大部分答案都将推翻,变成同居财产分割。

第二个问题:1、 刘杰死后,因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其个人财产是3万,另3万是其妻的,所以遗产是3万,这3万由刘建民,宋丽华,韩梅,刘甜甜平分,每人7500,这样韩梅一共得到37500元

2、刘建民、刘玉一起死于煤气中毒,但死亡先后时间无法确定。推定长辈先死亡。刘建民有公证遗嘱“我死后属于我的三间房和10000元钱全部归刘玉继承”,则刘玉继承三间房和1万元。刘建民从刘杰那里继承的7500元适用法定继承,由其妻宋丽华,刘玉和刘甜甜三人平分,每人2500元。刘甜甜是代位继承。

3、刘玉有3000婚前财产,婚后3间房,1.25万元(1万+2500元继承款)现金。婚后财产宋双先分一半,其它婚后财产和婚前3000元的由其母,宋双,宋宇平分

“懂不懂代位继承的条件?!”这话是楼主很不客气的回复我的。那7500元有遗嘱吗?没必要再回答你的问题了!

张珍

张珍

比较复杂 ,建议进一步与律师联系,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东邪

东邪

你好!我看了你的提问之后现在做出如下回答:

1、“儿子王沅应由何方抚养为宜?”儿子王沅应当由王康(男),知识分子抚养。如果王沅已满14岁,可根据自愿的原则!

原因:根据婚姻法的内容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进行抚养。女方有不良习惯(婚外情)会影响小孩的身心健康!

2、“一室一厅住房离婚时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如果女方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那么属于个人财产!

3、“李芝为购房尚欠款2万元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具体的根据婚姻法个人债务的情形规定!

4、“对女方要求分割男方稿酬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应当予以支持。《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5、“家具和家用电器属于何种性质的财产离婚时应如何分割?”家用电器以及日常生活用品的分割,法院一般采用实物分割的原则,即你们选择或由法院判决双方获取的实物。如果你们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分得实物,另一方获取折价款,法院也可以判决采用。因为婚前由王康所买,只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那么应当判定为王康所有!

(1)、“刘杰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刘杰与寒梅夫妻俩有积蓄60000元,寒梅应当取得夫妻间共同财产的一半。然后由寒梅、刘建明、宋丽华、刘甜甜平均分配30000元!

(2)、“刘建民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因为刘建民死前曾经做过公证,根据继承法的内容规定:被继承者死亡时以最后立下的遗嘱为准。其遗产应当由刘玉继承,财产以个人财产三间房和10000元为准!

(3)、“刘玉死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如何分割?”刘玉和刘建民一起死于煤气中毒,死亡先后时间无法确定,那么可以推定为长辈先于死亡。刘玉生前有个人财产3000元以及继承所得三间房屋、10000元。应当由宋双、宋丽华、宋宇三人平均分配!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或者离线留言!

剩斗士

剩斗士


1、首先这2套住房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

应作为遗产,由姐妹三人、父亲继承


2、如果你父亲或者继母老了,那么你姐妹3人和继母的儿子女儿都有权继承

相恋

相恋

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期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继承,他们有权继承你父亲的 一部分

李光伦

李光伦

你母亲故去的时间?你父亲再婚的时间?住房产权取得时间?你父亲再婚时有无财产约定?明确这四个问题,你将获得答案。

小小小小小

小小小小小


一、你生母生前留下的两套住房是你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继母现在无权分割。


二、你父亲去世后你,你继母有权继承你爸爸的房产。


三、你继母的儿子和女儿如果和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也同样享有继承权。

我的工作QQ504621210 可以免费为你提供咨询

双全 mosse

双全 mosse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章鱼

章鱼


1、遗产如何分割问题,解决如下:首先确定被继承人林向国的遗产是多少。题干中林向国与吴培芝的共同财产是遗嘱是价值1万元的房产、存款6000元,其他财物折合人民币4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2万元。由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两万元后,林向国与吴培芝的个人财产分别是一万元,故被继承人林向国的遗产是一万元。由于被继承人林向国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故罗美鹃和林亚楠有权分别继承林向国的遗产2000元,共计4000元,这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继承后,林向国的遗产还剩6000元。这时才是法定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林向国的妻子吴培芝和女儿林亚楠享有法定继承权,且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对半分割6000元遗产,即每人继承3000元。


2、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对于这8000元债务,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数额内按照比例予以偿还。罗美鹃继承的数额占遗产的五分之
一,吴培芝继承的数额占遗产的二分之
一,林亚楠继承的数额占遗产的三分之
一。故清偿数额为:8000x0.2为罗美鹃偿还的数额;8000X0.5为吴培芝偿还的数额;8000x0.3为林亚楠偿还的数额。

对于论述题,上网搜索形相关的资料,简单整合即可。教科书上应该也有,也可参考民法平等原则予以回答。

益

这个问题属于法律问题

你可以到法律区域提问

这样得到的答案会更好

上一篇:关于父母离异后再婚,原有子女遗产继承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

下一篇:房屋遗产继承法最新规定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