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江游龙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此可见,起诉离婚是公民婚姻自主权的重要表现,但是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军婚的角度出发,《婚姻法》对提出离婚作了一些限制,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换句话说,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2、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是指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且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要求离婚的,不必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所谓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比如,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以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等。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什么情况下不能起诉离婚”以及“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来是未到来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剑气箫心
法院不判离婚的情况: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对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受理。其他必须离婚的情况除外。还有就是军人,一般来说,作为军人的配偶,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
zhanzhao
起诉离婚没有条件限制的啊,诉权是你个人的权利,随时可以起诉啊。只是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内不可以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想
有这几类情况的,你不能起诉离婚,详情请听家理律师易轶的回答。
想想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也是公民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申诉有两种,一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二则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离婚的申诉属于第一种,即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但仅能就财产处理部分提起申诉,根据民诉法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如果你认为你的案件原判决确实有误,缺乏事实证据等有民诉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可以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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