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百.度‐搜∽网ˇ站(twoface123.Cθм∽双面∶侦探社),∶能搞定==============================================19)The sunshine censer produces purple smoke,and you can see the Beijing roast duck restaurant from afar.在深圳生活了四、五年了,这里问四季如春,绿树答成荫.每当看专到这里的榕树、桉树属、凤凰木……,我就想起家乡汉城最常见的银杏树.
妹妹
这个在我脑海里自以为亘古不变的真理,却在面对社会现实时遭遇到了空前的挑战,几乎颠覆了我多年以来形成的固有的价值体系,我茫然不知所措。我在困惑中,渴求事实真相,好尽快恢复我的自信。为此,我沿现实回望历史,试探究竟。 我翻开中国历史,发现已延绵了几千年。放眼看去,婚姻、家庭以近似同样的形态散落在历史的缝隙里,麻麻密密却井然有续,我惊谔我们先祖的智慧了。我们知道,家庭作为社会的最小单位在各个历史时期都承载着重要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家庭在承担人口生产与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功用,一直持续到现在。它为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华文明的延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的祖先们确信要力保中华大地的长治久安、百盛不衰,治理好小家必定是重中之重。于是他们为了消除社会动乱之根源,确保千家万户长久稳固,就用文化、道德、法律等名义给这个小小的单位套上了许许多多个紧箍咒,以防止家庭细胞癌化,秧及整个社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历次社会纷乱动荡或是改朝换代,都与当时的经济贫困和政治腐败密不可分,而与被制度捆扎的已坚不可摧的中国式婚姻家庭却毫不相干。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灵丹妙药能让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如此牢靠,以致在几千年的历史风雨中屹立不倒呢?就让我们先来看看真实的古代社会的婚姻家庭吧。 中国古时的男女之间要结为秦晋之好、成家立业都有固定的程序,且必须合乎一定的礼数与规范。那就是“三书六礼”了。 “三书”即:聘书、礼书、迎书,“六礼”即:采纳、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最后是迎亲。礼数已尽程序完成后,男女才能算是合法的夫妻,他们的联姻地位也才被家庭和社会所承认。否则他们的婚姻则是不合法的,是不能被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也就是违反程序的不法婚姻了。 单从“六礼”所指定的内容与程序来看,我们不难发现古时的中国婚姻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很注重形式。2、反映家长意志而忽视个人意愿。3、对婚姻当事人愚弄和压制,特别是对女性人格权利的否定。4、利益与金钱的交换。5、宗族或家族利益的体现。 从以上的内容来仔细分析,我们似乎能看出一些端倪来。古时的婚礼形式,不但从本质上看纯粹是一种利益交换,是买卖婚姻,而且对女性的人身自由来说不光是禁锢,还是对人格权利的践踏和蔑视。我在想,为什么这样赤裸裸且泯灭人性的婚姻制度却还能保存并延续千年之久呢? 首先,我们发现对中国古代女性来说,因为长期受到传统礼教文化的耳濡目染,他们几乎放弃了自己在面对自己婚姻时的权利,多数人以习惯顺从的态度来迎合命运的归属,面对现实时表现的无能为力。她们被从“男女有别”到“父母之命”再到“三从四德”的教化下,固化了思虑,始终很难逾越固有的思维逻辑,突破礼教的控制。古代礼教早已把女性的人生路线图规划完整。她们只能按照固定的线路行走,不能越雷池半步。对于她们来说不光是在思想上受到愚化,在肉体上也同样受到摧残。所有这一切迫使她们在面对自己的婚姻时,显得盲目而不知所措,最终彻底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欲望,顺从成为她们走入婚姻的唯一选择。进而古代女性在婚姻中的个人利益被其家庭利益所取代。 再有,既然说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种婚姻买卖,是一种利益交换。因此他们会依据联姻双方各自家庭的地位等级,以及婚配子女的品质优劣作为利益交换的评判标准。婚姻中的“门当户对”就是古代婚姻利益交换的门第基础。我们必须肯定的是,对于联姻双方家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说,分配必须均衡,也就是必须保证因缔结婚姻所带来的各方利益保持心理预期的平衡。否则他们的婚姻就会受到来自不满足方力量的牵制而被阻扼,就会产生预想不到的矛盾。这种平衡让双方家族各图所需。 其实男女联姻时,双方家庭所追寻的平衡是纯粹的一种心理平衡。他们各方会从心理上来判断,并依据自家的地位等级和经济状况,以及婚配子女的优劣条件等来平衡与婚配对方家庭及子女的条件,最终求得心理上的平衡点后方可罢休。这种平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家族利益的平衡:一个家族或宗族会利用缔结婚姻,把原本不相干的两个异姓家族联姻到一起,成为两姓之好。这样由婚姻关系联成了异姓亲属关系,对于整个家族或是宗族来说是特别有利的。某个联姻对象的家族存在,倘若在当地有一定的势力和影响,能明显给本家族带来利益,他们作为联姻对象会被优先考虑。他们可以利用这种异族亲信关系,来扩大本家族的地方势力或是政治影响,对整个家族在地方上的整体利益与存在很有帮助。 第二、双方家庭中父母利益的平衡:婚配者的父母在为子女选择联姻对象的时候,对方家庭的地位等级和经济条件也是他们首先考虑的因素。在父母的脑海里,子女的婚事完全是自己的家族大事的观念在他们的心中是不容质疑。男方父母会全力以赴地为儿子的婚事倾注家庭的全部而义无返顾。他们知道,虽然为儿子成婚付出了不少的心事与金钱,可他们深知交换回来的是个活生生的女人,并且这女人还能为自己的家庭延续继嗣、传宗接代、以保家族香火永存。女方父母虽然劳苦半生养育闺女成人,却从闺女出嫁入异姓中获得了可观的利益补偿!再说,也许还能从儿女联姻中,获得仕途提升,何乐而不为呢。女方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是维护女儿在婆家地位的重要保障。 当各方的利益平衡得到心理完全满足后,男女联姻的事宜便可顺理成章了。程序完成,男方家庭才好顺利接纳成婚女性为正式家庭成员。她以后的一切言行,将对婆家负责,且必须遵循男方家庭的所有家规。这时的女孩子才算走完成了从婚姻进入新的家庭生活的全部程序,彻底以女人的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我们姑且把缔结婚姻时候的双方家庭从各自心理上力求达到的利益平衡叫做静态平衡(即:婚姻家庭的静平衡)。在男女双方完成婚礼、走进家庭后,这个静态平衡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也就是说:静平衡是确保联姻男女平稳进入家庭的重要条件(即:静态平衡是成婚的条件)。 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社会政治与家庭经济等环境的变化。婚配时原由的家庭门第或经济状况随之会有或大或小的改变。于是,婚配后的男方多数也会因此而提高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也因婚配女性的身体条件表现、以及道德品性优劣与婚前婆家的美好预期相对比,平衡若被打破等。这种因家庭或自身的失衡,或许会打破原有的“门当户对”,使原先在走入婚姻时的双方家庭的平衡,会因婚姻家庭内外力作用的失衡而被彻底打破并发生倾斜。原先因平衡压制着的欲望,便随即浮上台面,不满意,不满足,也展露头角。夫妻矛盾因此爆发。 从上面的文字分析可以看出,古代家庭联姻时的静态平衡,实现起来还算相对容易的话,那么在家庭延续中处于动态下的家庭平衡该如何保持呢?若是放到一边置之不理,矛盾会越集越多、越集越大,或许整个家庭会走入死胡同。用咱们百姓的话说:那就不是过日子了。面对这样的婚姻难题,而我们的先人的确有一套解决家庭动态矛盾的办法。从历史上看,那时的许多家庭并没有发生我们想象中的矛盾和冲突。那么我们的先人究竟是用什么办法来缓冲家庭矛盾,化解家庭在动态下失去的平衡呢?让我们再来看看他们那时的婚姻家庭制度吧。 我国古时的婚姻家庭制度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用“多妾制”来缓解家庭因失衡而导致的各种矛盾,比如:夫妻无子、妻子不孝顺、妻子无力管掌家事、或是男人对妻子在性表现上的心理欲望不满意,当然其中或许也包括部分男人在性事上的满足猎奇心理等等。这样用“多妾制”再续妾的办法,使得动态下的失衡家庭恢复原有的平衡,进而消除因失衡产生的家庭矛盾恶化。可见“多妾制”就是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在不存在离婚的情况下确保其长治久安的法宝,也是古时家庭矛盾的缓冲剂。(这种方法在改头换面后,如今也有不少人拿来使用。它主要适用于那些不愿离婚或是不能离婚的家庭中,其实质就是利益平衡了人格) 在“多妾”制度下,家庭里会不会另有别的衍生矛盾被激化呢?妻妾之间相处是否会平安无事,和谐如初呢?这些问题,那时的人们同样有一套礼法制度来制约。我们从现代的皇室戏剧中也可窥一斑:那时的皇帝就是当时天下男人的楷模,皇后是母仪天下的典范。看来,我们真的也不必替古人担忧了。 “休妻制度”是那时维护家庭平稳的又一个法宝。按照那时的等级礼制,“妻”为正室,“妾”按进门先后,次第排开。如果有违背礼制、挑起家庭矛盾、大逆不道、不孝顺父母、淫乱、盗窃等等,违背礼制内容规定的,一律按照“七出 三不去”处罚。那时的婚姻家庭制度中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即使按“七出”解除婚姻,那也只是男人或男方家庭的权利,对于女人来说,“随鸡、随狗”是她们的唯一的选择。由此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封建礼教下存在的古代婚姻,要在动态条件下维持它的平衡,其实只是在维持男人或男方家庭利益的平衡。正如当下人常说的那句话:那时的女人是被平衡的。(可见,现在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其实就是为提高女性地位制定的权利。)森严的礼教,是古代家庭长久的基石。那时的古老家庭,即使让我们现代人从表面上看上去,也觉得和谐,稳定,甚至羡慕不已。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古代传统婚姻家庭制度是建立在纯粹的男人利益平衡基础上的,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的婚姻家庭制度。社会上处于强势的那部分男人的利益平衡,代替了包括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平衡,使女性的婚姻意向遭受到了彻底压制,致使人性中的情爱在男女的婚姻选择中遭到扼杀。我们现在的人,也可以通过流传在民间的古代男女之间的爱情故事,来窥探一二。婚姻中的爱情成了那时先知先觉的男女力争的奢侈品,他们渴望而又失望,他们寻求而又败求,无奈中他们不得不把心中的情欲压制在心底,变成美好的传说,变成一种遥不可及的奢望。他们甚至怀疑男女间有感情的真实存在,最终多数男女被迫顺从了来自外界环境的习惯,于是萌生的爱情就这样在现实习惯中消失了。 我们不能否认古时的男女有不少崇尚爱情的愿望,而且直至今日也有流传,并一直以来被社会主流价值道德所肯定。我们仔细再看,不难发现,被主流社会所肯定的那些爱情都是那时的青年男女在走进婚姻之前的情感再现。而对于在男女不平等条件下已婚女性的情感需求,却置若罔闻。甚至会用麻木的眼神去鄙视她们,置之死地而后快。在那样的不存在离婚的古老的婚姻制度下,当女人的灵魂感知到婚姻制度带给她们无欲的痛苦时,已婚的女人们已经没有了退路,封建礼教不给她们,平民道德也没允许她们,她们的灵魂所面临的痛苦窘竟,让她们没有任何退路。此时在她们的感情世界里,只有家庭,只有孩子,却永远找不到她们自己了。可悲的是像这样丧失了自己女性灵魂的女人们却被我们的传统社会赋予了不少可歌可泣的美德。 也有一些在那时看来不知天高地厚的已婚女人(直至现在也有不少人这样看),她们不顾传统礼教的限制,去追求她们自己心目中的情、爱与自由。她们表现的疯狂而又目无一切,最终她们的脆弱、孤单和无助,让她们落得个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这些所谓的不守妇道的女人,多出现在那些已婚的后知后觉的女性当中。即使我们现在想起这样的事情,也会让人不由的有一种振振酸楚的感觉。 上面我们说过,在中国的古代婚姻中是不存在离婚之事的,男人在婚姻中平复矛盾的办法是“多妾”。而女人是制度的被压制者,她们之中也不乏有先知先觉者,倘若在她们当中的女性,有一类在古时婚姻家庭动态平衡中,不能满意自己的婚姻,那该怎么办呢?古人的办法就是压制,让她们的情爱永远消失在萌动之初,摇篮之内。这种男性与女性之间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在古老的中国平稳地延续了几千年。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文明史上的一种悲哀!这也许大概就是我眼中的古代婚姻,能够长久的灵丹妙药了吧。 那么我们现代的婚姻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时间到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那场由文化先驱者们主导的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惊雷,震响在中华大地,惊醒了被束缚了千年的中华儿女。要求平等、民主、自由的思想随之传播开来。束缚在女性身上两千多年的不平等的传统礼教被彻底否定,放足、放胸、剪发等思想在社会上传诵,对当时女性的身心解放推波助澜。在家庭婚姻方面,要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呐喊声不绝于耳,冲撞着每个觉悟青年的灵魂。在男女要求婚姻自由、平等的思想指导下,婚姻家庭制度的一夫一妻制度被推上了台面,婚姻自主、自由恋爱被多数年轻人奉为时尚。从此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传统的老式婚姻家庭制度被抛弃,新的平等、自由的婚姻观念迅速传播到全国各地,很快进入了不少知识男女的生活理念中并最终变成了现实。特别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种建立在男女完全平等基础上的新的婚姻自由观念被写进了我们的婚姻法。至此,我们进入了新的婚姻自由时代。 我们现在的婚姻家庭制度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中实施的程序制度不同,按照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心仪男女想要结婚成家,必须依法到政府管辖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后,他们的婚姻才能被社会所承认,否则其它任何形式的婚姻都被定义为不合法。在对比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在《婚姻法》的核心问题,就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婚姻自由。其实质就是,依情感为基础的男女平等自由地选择自己的婚姻。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如今的婚姻制度与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1、注重登记而非形式。2、反映的是婚姻当事者自己的意志,其家庭或家庭的其他成员无任何干涉的权利。3、情感是婚姻自由的决定因素。4、平等、自愿是婚姻参与者的权利。5、反对任何形式的交易婚姻。6、婚姻是婚姻参与者个人的权利,而不是家庭的义务。 我们从上面婚姻的特点中可以看出,如今的婚姻制度完全删除了男性和女性在婚配时的不平等地位和不对等人格权利,体现了婚姻是个人意志的反映而不是传统意义上家族意愿的体现。这样的婚姻基础为男女之间依爱情为前提的婚姻结合提供了宽阔的空间。也为男女在婚配时的完全平等创造了条件。可见,我们现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先进性是毋庸质疑的。 我也一直认为: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平等与自由是现代文明社会进步的标志,它是身处于文明社会的每个人应该拥有的一种人格权利,无论你是男还是女,是老还是少,也无论你的财富是多还寡,地位是高还是低,一律平等。而在社会现实当中的这种人人平等的人格权利,却因人们在处理婚姻家庭问题时候的能力、目的、利益、以及价值趋向不同遭遇到不少的尴尬和无奈。 我们再次回头把目光投向上个世纪。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的前辈人在完全男女平等的婚姻法下,看看他们是怎样寻求婚姻伴侣组成家庭的吧。根据我对几位年长点的叔叔阿姨们的当年婚姻情况的了解后得知: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男女青年择偶的标准,主要优先考虑的是对方的长相和家庭阶级成分,因为那时的人明白家庭政治面貌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和发展前途。时间到六、七十年代,年轻人在选择对象时考虑的重点则是城市户口的或是参军的为首选,因为那主要是城乡差别的原因所致。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则是大学生为首选,然后就是选择万元户了。九十年代以后,我们的社会进入了市场经济,年轻人突然看上了暴发户,或是做生意的老板们。如今就是得有车有房了。当下最时尚的择偶标准就是“高、富、帅”和“白、美、净”了。 据说近期也有人做过调查:大部分男性选择配偶的条件依次是,道德人品、脾气性格、感情专一、外表容貌等。而多数女性选择配偶的条件依次是,道德人品、脾气性格、情感专一、经济条件等。其实,我个人觉得,这样的结果,以及其排列是顺序,不免让人疑虑。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选择的前面三方面的内容很是重要,但缺乏详细的可操作性和是衡量度,总觉得他们选择的重点都在最后一项上,也就是,男人喜欢女人的外表而女人喜欢男人拥有的财富,这是无庸质疑的。至于其他方面,我毫不客气地说,都是摆设、都是装饰、冠冕堂皇而已。难怪有不少教养还好的女人们质疑:“男人只知道爱女人的皮相与美色了”。 从这些现象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经济条件是女性择偶时的首选,外貌次之,似乎情感部分,被择偶时,边缘化了。而男性则大部分看中的也只是女人的外貌而已。至于其他方面,恐怕也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也许大概只是在嘴上说说罢拉。这种现象似乎给我们一种感觉,那就是对于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男人和女人们来说,除了女人的美貌与男人的财富,其他方面都是可以在婚后改进的,对此他们似乎已信心百倍,胸有成竹。 为什么会是这呢?我们先来看看大家心目中的男人、女人吧。 我们不少人习惯这样说男人:你还算是个“男人”吗?或是你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等等。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真男人呢?我们知道男人是区别于女人而言的,男人之所以是男人是因为从生理上说他是具有男性染色体并拥有男性生殖系统的人,与女性相比他们的身体表现为体能的强壮且结实。进而在社会学中人们赋予了他们更多男性品质因素,比如:他们的气质要有阳刚之美,他们的性格要坚强且有韧性。就这样他们在长期的社会文化的熏陶下,这种坚强且霸气的思想,拥有正义且敢于担当的理念,溶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成为了男性血液的一部分,变成男人特有的性格。那种独特的男人神韵与品味构建的男人特有的气质,成为我们对男性美的固有的认知。这种由生理到心理的健壮之美也成了女性追寻男性之美的理想目标。男人被予为“大丈夫”的意义也许就在于此吧。 在一部分女性眼里,男性的这种能容纳百川的广阔胸襟,适用于他们所有的社会活动,她们赋予了他们更多的社会责任,包括合理的与不合理的,正义的与非正义的。她们觉得当她们的所有需求充分得到男人的满足时,那些男人才算是她们心目中的真男人,否则他们作为男人是缺憾的,不完整的,无论这男人扮演着的是什么样的角色。 天性的男人,有一种男性的冲动,他们对异性的性需求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攻击性。他们身体强壮的本能让他们在面对女性的审美,有一种向背的心理迎合,女性身体的那种柔弱、美丽或是被征服的形态,会让他们有灵魂感动与心理满足的欲求。因此,女性外在的容貌成了男性接近女性并探询其魅力的原动力。而正是这种男人的天性让一些缺乏理性的男人,在现代自由婚姻的社会环境中表现的肆无忌惮,他们迎合了一部分女性追求物质利益的心理,摆弄她们,由此来显示成功并从中获得快乐。 这种男人的天性决不能完全代替男人应有的理性。抛弃了规则的天性是极其可怕的,真正的好男人不光得具有天然的男性之美,更重要的是必须同时具有社会之美,具有合乎规则的灵魂之美。对于保持合理的社会秩序,构建正常的人格平等直关重要,而决不是做的相反。 因此,有不少处于婚姻选择期的男性也仅仅依靠自身的天性来作出选择的。他们多数人对于婚姻的理解,也只是合法的性释放,这种肤浅的婚姻认知,是他们作出最终婚姻选择的思想基础。道理很简单,他们之所以重点选择女性的漂亮、性感,是因为那些能给他们带来原始的性冲动。至于女性那灵魂深处的美感,对于只是注重天性冲动的男人们来说,太遥远了。 女人与男人一样。她们的性格与气质也是基于她们的生理构成所衍生出来的,柔性美是女人气质的本源,温柔与典雅是社会赋予女性的特有的审美内容。同样女人受传统文化的洗礼,使她们在社会活动中找到了适合于她们的角色。在人人平等的当下,她们利用自身的特点,以柔克刚,表现着撑起半边天的角色。女性的这种柔美与雅气,撩拨着男人们灵肉深处的原始的审美基因,使他们神魂颠倒,构成了男人寻梦的一部分。 而多数女人,或许是生理与社会的原因吧!她们好象感觉自己存在的这个世界,冷酷、坚硬、困顿而无所适从,生存成了她们人生选择的主旋律。恍惚中隐约有传统礼教的阴影时不时地在她们身上闪现,尤其是在婚姻抉择中,她们从肉体到心理都有不同程度的自我矮化的嫌疑,依附感、顺从感或是被归宿感主导着她们的思想,从外在表现看好象是女人懒惰所致,而我觉得那完全是部分女性溶在骨子里的“奴性”的释放。因此,她们寻找合适自己的对象就像寻找工作一样,那是她们生存的基础,所以她们把婚姻看的很重,这种把婚姻与生存紧紧捆绑在一起的寻根之旅,平衡且淡化了她们原有的情感需求,以至于有不少的女人把嫁对象与干工作来对比。 说什么,“干的好不如嫁的好”,更有甚者说,“婚姻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或是”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等等。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可以看得出多数女性的婚姻观和目的了。她们这样直白的表述,完全削弱了人的情感在婚姻中的存在价值,真不知道她们这些人想让男人爱她什么,是你的漂亮皮囊吗?也许她们决不恐惧离婚,却恐惧离婚后是否能得到男人的财产。我觉得“工作”和“嫁人”就像是同一个人的两条腿,完全是人生的两个方面,走的同步、走的协调才是真。我也一直认为:在婚姻中,爱的内容决定着爱情存续的时间。 我们也不能否认,在当代的多数女人身上仍旧存在着不少令男人不快的成分。她们或许是因为生存的需要,为了迎合部分男人把女性的柔情演绎的过了分,甚至有点自我矮化或是从骨子里透出的被奴役的快感。她们放弃了自己作为女人的需求与感觉,时不时地随着男人的步伐舞动,来获取自己不属于作为女人特有的利益所在。 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在了解和认知异性的时候常常喜欢按照自己的兴趣或喜好来推进。他们爱把自己喜欢的异性塑造成合乎自身审美的类型,却完全忽视了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一本书,很少仔细地去探询或品味他的另类美,多数是因缺乏对自身的了解进而无法去读懂别人。原本,人与人之间各不相同的个性由于浅薄认知被共性所代替,异性之间很多喜欢或被喜欢的内容无情地被扭曲或抛弃,留下的只有那简单、屈指可数的共识部分,这似乎成了评判人性优劣的指标。因此,不少异性之间爱的内容也只有共性了,也就是说你心仪的异性所具有的那些打动你的品质,同时也在打动着别的和你一样的是同类,你在无形中把自己放到了危险的境地,那就是,你永远成不了他的唯一,你对于他来说,存在意义是可以被别的和你有一样爱好兴趣的同类所代替的。所谓的“爱是不需要理由的”说法,纯粹是自欺欺人,恐怕只是因为自己的理由庸俗到了无法摆上台面,担心丢人现眼罢拉! 我们常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理由” ,可很少对其存在的公平性与合法性表示怀疑,质疑它存在的意义。男人与女人初始的性格皆由其人性所定,他们的任何言行也被其掌控,可见,在我们的周围,根本不存在完全相同人性,也根本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人。特别是在择偶中也可窥视一斑。 当下的社会环境为我们选择心仪的配偶提供了自由宽松的空间,也为我们每个人寻找生活的幸福创造了机会。男人们在尽力寻觅自己可心的对象时,他们把女人特有的女人味作为自己心仪的目标,梦想着具有漂亮,美丽,温柔,依人,性感的女人能成为自己终身的陪伴。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满足自己的性欲,然后是满足自己的面子,最后才是思考其人品和情感的阶段。对于怎么样吸引女性的问题,他们首先考虑到的是女人是只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就完全能够满足她们且使她们变得很顺从的一类人群。而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却是能靠得住的,为自己甘心奉献的男人,却很少去想为什么?凭什么?这也许就是多数女人生活变得悲哀的根源吧。 婚姻与家庭对于多数人来说,是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东西,几千年来很少有人静下心仔细思考其存在的意义。人们习惯于自身周边存在的一切,而从不愿意去问他为什么存在、为什么是这样存在?有人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化,性满足,经济合作等的基本单位,如果是这样来理解,我觉得他肯定是个政治家,因为中国历来的家庭就一直肩负着这样社会重任,自始至终从未改变过。如果说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政治,这种想法完全脱离了以人为本的生活理念,无疑是本末倒置,颠倒是非而已。也就是说:人到底是为社会、为政治、为国家而存在还是社会、政治、国家为人而存在的问题了。对于多数人来说,都认为家庭应该是个温心的港湾,旅行的客栈,风雨中的栖息地。决不是政治上勾心斗角的延续,更也不是经济搏击的练兵场。我认为:如果一个家庭发展到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它存在时候,就无须再问其家庭成员是否是幸福的了。因为当法律介入到家庭的时候,其成员之间的基本信任也就接近于零了,至于我们通常所说的情与爱,对于他们来说变成了即使用‘万金’也永远买不到的奢侈品。我总这样想:一个真正幸福的家庭,其家庭环境就是一个浓缩了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家庭成员人格上完全平等,工作上是能者多劳,生活上按需分配,外观看家庭和谐,内部环境充满爱的气氛。 我一直有个理念,那就是“家是讲爱的地方,而不是说理的场所”。有不少所谓的情感专家在面对他人的问题家庭时,常爱帮人家出主意说:男方应该怎么怎么样,女方应该怎么怎么样等等,真是无稽之谈且还好笑。感觉他们好象从来不想或是不愿意去想,当事的男方或是女方为什么不那样做而偏偏却是这样做。其实,他们每个当事者一点都不傻,如果仍然有情又有爱,不用任何人交代,他们都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甚至他们做的比你出的主意能好上一千倍。 我们大家都明白,夫妻之间的理想关系是靠爱情来维持的,其他成员之间的良好关系则靠的是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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