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外情的法律问题

【巨声智能】陈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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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所以你朋友跟他“老婆”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能算是“同居”关系。2003年12月25日公布的解释(二)第一条又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这种情况只能忍了,因为它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其他约定,你朋友不可能得到什么赔偿。

3、这个费用可以主张,具体参考如下:

《婚姻法》第25条也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

4、千万别冲动,就算要报复也要动动脑子。重要的是要照顾好小孩。

还有就是你可以让他和那个男人的老婆签一些协议,比如说协助她取证或者打离婚官司,给与一定的费用之类的。

嘿。您好!陌生人…

嘿。您好!陌生人…

1.这不算是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并双方符合法定结婚的实质条件才算事实婚姻。他们结婚才10年,也就是2000年结婚的,不能算是事实婚姻了。所以本来不是婚姻关系,只能叫同居。

2.这个情况,1989司法解释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房产按一般共有处理。也就是说,你朋友可以把女方告上法庭,要求分财产,但是和那男的没有关系,他老婆也不能告那个女的。

3.可以向对方要,这个法律是支持的。

4.这个经济补偿的话没有法律依据,无法支持。

风中的雨

风中的雨

我国目前并未承认事实婚姻,新的《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所以你朋友跟他“老婆”并不存在婚姻关系。

另外,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向对方索要50%,这个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的,但是对于你朋友造成的伤害,不能索得赔偿。

潘爱玲

潘爱玲

1,如果你朋友与其女友存在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但至今未办结婚登记,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孩子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实际抚养人可向另一方要求给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抚养费可根据孩子实际需要的50%,并结合对方实际收入索要,一般在对方工资收入的25%以内会得到支持。

3,你朋友心里生气,想让那个男人不好受,或者有点经济补偿之类的。这样的想法不切实际,因为你朋友不存在法律认可的合法婚姻关系,那个男人没有破坏他人家庭的过错,不会承担经济责任。

4,那男人的老婆想离婚并且要家产,与你朋友无关,不能混在一起去告。

创享激情人生——耶格国际创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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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们以夫妻自居,而且外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他们之间成立事实婚姻,也是被民法所承认的。因为没有登记所以只需要公开解除关系即可。

未成年

未成年

他们以夫妻自居,而且外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他们之间成立事实婚姻,也是被民法所承认的。所以直接解除就可以的

浊酒论清壶

浊酒论清壶

1.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不需要解除

2.遇到这样的情况,简单的说,只有你朋友认栽了,但是那个男人的老婆可以和那个男人离婚并分得他们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富的一半。不过简单的说,如果你只是为你朋友考虑的话,你朋友应该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3.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向对方索要50%,这个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的,但是对于你朋友造成的伤害,不能索得赔偿。

4.男人吞不下这口气很正常,但是也请你劝你朋友,别做傻事。因为他们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虽然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但是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没有结婚证,没有到民政局登记,所以法律是不保护这类关系的。所以即使你朋友要上告法院,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持,而且考虑到你朋友还要抚养小孩,尽量别太张扬,对小孩的成长没有好处,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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