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悟
放心吧,房子是结婚前买的,房产证也是你自己的名字就是你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
雪中情
按新婚姻法,领证以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子还是写你父母的名字吧,这样就跟你们都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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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必须写清只赠与你一个人,与婚后配偶无关。而且你夫妻之间不能有一次由你去交了房贷,你的爱人要是懂得这一点,抓住一次,拿到了证据,这房子就会有她的一半。要不你父母就一次结清尾款。没有还贷之忧。
。。。
您好!这个你们结婚后的房子就算写的你的名字也是属于共同财产, 只有婚前的买的房子写你的名字才算你的.
雷霆(创誉胶袋)
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处理方法:办理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即可。
赠与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赠与财产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证明及共有人同意赠与的意见;
4、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原件;
5、公证员认为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注:(1)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
(2)申请人申请此项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来办理。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
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予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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