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结婚的义务与责任是什么

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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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人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1、忠诚 其实在婚姻生活中不光是男人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作为女人也同样如此。在婚姻生活中最最重要的一定是忠诚。有些女人跟老公吵架了,就会选择去酒吧等地方寻找新鲜感。 一旦有了这种举动,心里上就会产生背叛感。面对老公也会感觉到不自然,对婚姻生活伤害是特别大的。所以保持忠诚一定是第一位的。 爱情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感情关键因素是责任感? 2、独立 很多女人一旦结婚了,就有一种自己已经很稳定了,只需要依赖家庭依赖老公就可以的想法。但是要记住的一点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不能够失去自我。 保持独立无论是在单身生活还是在婚姻生活中都是特别重要的。保持独立性赢得周围人特别是老公的尊重,会使婚姻生活更加幸福。 二、女人在婚姻中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1、多替老公想着公婆 提醒老公要庆祝公婆的生日和父亲节、母亲节,提前几天商量好怎么给公婆过生日。如果公婆不在家,提醒老公给他们打电话问候一下。 在一个城市的话,每周争取能去公婆家看看,或是和老人吃吃饭什么的。结婚了,就要用心对待对方的父母,用心经营两家人的关系,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婚姻中男人的责任是什么,成为一个有担当的好丈夫! 2、一直陪伴 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低估骑=期。作为丈夫也不例外。在老公遭遇困难的时候鼓励他,陪伴在他的身边,如果当一个男人真的到了自己人生的低俗期了,在这个时候,最需要的人,我想就是他的妻子了,他希望自己的妻子能够陪伴在他的身边。 可是有一些女人,当看到丈夫落魄的时候,不仅不去鼓励,反而还会打击,甚至离开他,如果说女人不能在丈夫低谷的时候陪着他,那么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 女人结婚的义务与责任是什么2 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有: 1、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2、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3、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4、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人结婚的义务与责任是什么3 第一、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 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第二、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者说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每个公民艘必须遵守的,在家庭中无论丈夫或妻子,都应平等地承担这一义务。如违反了这一法定义务,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 第四、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没有效力。 第五、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 分居期间的义务: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为避免日后无法对分居事实进行举证,或者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争议,最好在分居同时签订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对双方分居期间的收入等财产所得的归属,以及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做出约定。 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 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大漠-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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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子女是夫妻双方平等的义务和责任,如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夫妻有平等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样,抚育子女也是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拒绝对方行使其权利。即使夫妻离婚,这一义务和权利也不得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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