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a人生
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具体规定如下 :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帆风顺
1,个人婚前财产是否要公证才是个人婚前财产。
不是
2是否结婚三年后(或几年后),以上所说的个人财产变为两人共同财产?
过了一百年也不是
3如未公证,离婚时上述财产怎么算?
这个要看当时
婚前由长辈购买的车和毛坯房
是什么情况
这个不简单的说是不是个人财产
比如车买的时候就明确为给夫妻双方的,那么即使是婚前取得恐怕还是夫妻该财产
比如房虽然是婚后得证,但是如果登记的是个人,这个还是个人财产,当然这个还要具体的说的
总的来说,婚姻法包括其后的司法解释不需要太多的专业知识
就我个人的看法,这部分法律规定其实不知道也没有什么
因为当事人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以良心和道德就会知道财产应该属于谁,
而且出台三个司法解释也是为了防止取巧
所以越加的用良心衡量就好
快乐
该房产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时间的长短而改变,除非你自愿赠与对方,但是共同装修的花销部分应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
Love me
1、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前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
2、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
3、婚内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5、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耶]
您好:
1、个人婚前财产是否要公证才是个人婚前财产?
不需要公证,但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
2、是否结婚三年后(或几年后),以上所说的个人财产变为两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时间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未公证,离婚时上述财产怎么算?
“婚前由长辈购买的车和毛坯房”,如果长辈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男女双方,那么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房装修是两人在婚前及婚后工资一起装修的”,婚前部分按个人财产论,婚后工资以夫妻共同财产论。
法条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