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进
贷不贷款购房合同上你都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啊,登记产权时必须加上你的名字,加上名字就至少保证你的一半份额,说明首付那么产权就归你,如果你不想问题明朗化,能保证一半份额就足够了的话,至多就是损失一半首付以及产权(自己娘家条件过得去的话还可买房),那只要加个名字就行了,这样男友也不会过多关注这个问题,不会不开心。如果想保持房产所有权,那么你得另外想法让你老公说明(写清)首付是你家出的,不然以后事情麻烦,在这个事情上不要占别人便宜也不要损害自己的利益。共同还贷部分就不像上面网友说的有多承担少承担之分了,婚后不管用谁的钱还还多少都属于共同财产了,都是各一半的份额。所以你的底线就是产权证上加上名字,这是必须的,其他的你自己看着处理
确实你父母付出了很多,也不要去计较很多了,你一是一定要加上你的名字,而是让你父母出具赠与你33万用于首付,最好让你老公签字认可
闲庭信步
房产证上名字写明2个人的,贷款担保都是夫妻双方的。对父母出资那笔钱,补一份赠与声明——明确是赠与给你结婚买房用的!(这个可申请公证,以备不时之需)为平摊负担,按揭贷款可在协商后由你老公多承担一些或全部承担。
大虎
如果没办房产证,那就在办理时添加你作为房产共有权人。(只要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就不必做公证了,没有意义)另外,可对父母出资那笔钱,补一份赠与声明——明确是赠与给你结婚买房用的!(这个可申请公证,以备不时之需)为平摊负担,按揭贷款可在协商后由你老公多承担一些或全部承担。
总体的思路就是,尽可能保全自己的一半产权。
Quinn.
新婚姻法解释 ,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要么房产证加你名字,要么就是按份额分担。
ai盼盼美饰
他们说得都太专业了,估计你看得有点晕。很简单,婚后,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公用财产。
一、个人财产,比如什么私人用品之类的,总不能离了婚连对方的化妆品、手机、电脑都不放过吧?这肯定不合理的。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个人财产婚前有鉴定的,属个人财产。
2、 其中一方的婚前固定资产,如房屋,属个人财产,但有一定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即属夫妻双方共用财产,如房屋婚后10年,即属双方共有。
3、上述1、2为婚前个人财产界定;婚后私有财产仍属个人财产,如受别人赠予的财产,当然这也就是新婚姻法所提及的,父母在子女婚后,将房屋赠予子女,并在产权证上仅写的是子女的名字,归子女所有的原因。
二、共有财产,比如公用的物品、双方的金钱之类的。
综上所述: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应属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因为其合理上只有你丈夫一人的名字,当然如果产权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时,属夫妻双方财产,因为产权证具有排它性,说白了就是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产权证就是王道!!!所以,你如果真的担心的话,就和你丈夫好好沟通一下在产权证上也写上你的名字,否则就等婚后10年。我相信你出了钱,你丈夫不会介意的。没有一个男人会跟自己老婆这么小气的。很多男人为了能结婚明明是自己的房子都在产权证上签上对方的名字,可见当下中国男人活着真的不容易,有老婆有家的滋味很让人奢望的!
放两句屁话,不要疑神疑鬼,你父母花30多万是为了你过得好,你却疑神疑鬼地为房子瞎操心,同样是人,为什么做人的境界相差这么远?新婚姻法是为了打击不正当的婚姻,保护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这房子能在你们手里几年?这有了孩子还不是孩子的?“爱”与“爱”唯一的区别就是有没有“心”,古人的婚姻哪怕是包办都用了心,今天的婚姻哪怕是自由都少了心,换句话说,今天的所谓的婚姻自由很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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