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泽玉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原则上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丈夫借钱妻子不知道有义务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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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珍
丈夫借钱妻子是否有义务还需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义务还,反之没有义务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以下是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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