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珂
问:哪些人有权申请婚姻无效?
校解析答案: 有权依法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应为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以利害关系人为请求权人,其范围应当适度,失之过窄不利于防治违法婚姻,失之过宽不利于婚姻关系的稳定。确定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不宜一刀切,应当考虑不同的无效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指出:有权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10月份的考试,《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概论》终于过了,之前考了六七次了,都没过,在我接近放弃的时候,报了校辅导。太感谢网校和老师,让我重拾信心,还剩3门,我更要加油。接下来要攻克《国际商法》了,希望也能顺利通过。
我是上海的考生,十月份的《财务管理学》终于考过了,63分,非常感谢校的张家伦老师和陈艳丽老师!感谢站提供这样好的学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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