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tl)月
近年来,因为各种原因,婚姻登记也成了失信的重灾区。为此,国家发改委联合31部门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指出,当事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只有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才能获得法律上认可的婚姻关系。同样,男女双方只要没有进行离婚登记或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关系也就一直存续。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多人都清楚。但为了达到非法的个人目的,有一些人开始在婚姻关系上做起了文章。
可以说,对婚姻登记中的失信行为,如果没有惩罚措施,对违法者而言,没被发现就占了便宜,被发现也没吃亏,就会有更多的人进行效仿。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对失信人员采取14项联合惩戒措施,对遏制婚姻登记中的失信现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