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上写着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可以领结婚证吗

小雏菊

小雏菊

可以

婚检被查出问题还能领到结婚证吗

您好。

查出问题也要看是什么问题啊,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那就不能办理登记结婚,婚检也是为了夫妻双方好,有病再点查出来,不婚检,等到以后出问题了,那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小毛病,该治疗治疗。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有配偶者;

(二)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只进行了原则规定,没有具体列举。《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符合上述条件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希望能够帮到您,谢谢,望采纳。

婚前医学检查的医学意见包括建议不宜结婚、建议暂缓结婚、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建议不宜生育。

1、建议不宜结婚:比如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丧失婚姻行为能力;或患有重型精神病,丧失婚姻行为能力,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

2、建议暂缓结婚:患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肝炎、结核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稳定尚未满两年以上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建议先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结婚。

3、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患有终身传染的传染病(非发病期);或终身传染的病原体携带者;或无法矫治的生殖道畸形;或重要脏器功能衰竭。

4、建议不宜生育:任何一方患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并属高发家系;双方均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或女性患有严重重要脏器疾病和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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