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姐
结婚的条件,即结婚的实质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一)结婚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须具备如下法定条件:
1. 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是结婚的首要条件,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上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各方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排斥一方当事人、当事人父母或第三人对他方进行强迫、包办或干涉。当然,法律并不排除当事人的父母或第三人出于关心,对当事人提出意见和建议;但是,是否结婚最终应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同时,法律也当然地反对买卖婚姻,或借婚姻大肆索要彩礼等影响男女双方意愿的各种行为。因为这是与婚姻的伦理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相违背的,也是婚姻法第3条所明确加以禁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对此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当事人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审理查明后,人民法院对该请求应予以支持。
2. 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基于本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对法定婚龄作变通性规定。
3. 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2、3条对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作了明确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指出,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双方都是无配偶的人。无配偶包括未婚、丧偶和离婚三种情形。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我国结婚的法定禁止条件有两种:
1. 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婚姻法第7条第1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无论是婚生还是非婚生的,均禁止结婚;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除直系血亲外的所有血亲。其范围具体包括:
(1)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辈分不同又性别相异的亲属;
(3)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辈分相同的堂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舅表和姨表兄弟姐妹。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主要是基于社会伦理道德、优生优育等因素的考虑。
2. 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7条第2项和《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男女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不予登记。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当事人,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母婴保健法第10、38条还规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在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需要指出的是,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当事人,如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也可以结婚,否则禁止结婚。
我们应根据禁止结婚、暂缓结婚与可以结婚但不能或限制生育的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上一篇:中国结婚有什么条件?
下一篇:结婚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