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妲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A龙德轩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新人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是专门办理结婚的部门,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样,都可以办理结婚证。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证。也就是说,全国的民政局都可以为新人办理结婚证,但一对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办到结婚证。
2.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选择登记结婚的男女,需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满足这一项结婚条件,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这对于异地结婚的男女可能有一点小困难,但也是可以考虑离哪一方的户籍地近一些,就选择在哪一方所在户籍民政局领结婚证,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
结语:一对新人在办理结婚证时,只能在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不论是在男方户籍所在民政局领证,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证都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温馨提示】
何玉娟
您好,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是要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办理的。但是在有些地区,已经推出可以跨区办理结婚证的政策。
比如,北京市规定2015年12月1日起婚姻登记可以跨区办理。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将开通全业务网上预约和微信预约服务,当事人可提前预约。即自2015年12月1日起,一方或者双方为北京市居民的当事人,可到北京任何一个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或者补领婚姻登记证(包括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而撤销婚姻、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仍需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因此,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是否能够跨区办理主要还是看当地政府的安排,如果已经实施跨区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新人就可以选择就近的区、县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
@凤兰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新人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是专门办理结婚的部门,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样,都可以办理结婚证。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证。也就是说,全国的民政局都可以为新人办理结婚证,但一对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办到结婚证。
2.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选择登记结婚的男女,需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满足这一项结婚条件,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这对于异地结婚的男女可能有一点小困难,但也是可以考虑离哪一方的户籍地近一些,就选择在哪一方所在户籍民政局领结婚证,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
结语:一对新人在办理结婚证时,只能在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不论是在男方户籍所在民政局领证,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证都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粟子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一方是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居民的,若在内地结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领证合法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
2、双方秉承自愿自主的结婚想法;
3、双方之间不是直系亲属;
4、双方不存在三代以内血缘关系。
领取结婚证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结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如下: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是禁止结婚情况:
1、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女方需年满20岁,男方需年满22岁。
绝对禁止结婚情形: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包括拟制血亲)。
2、乙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时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婚姻。
目前我国已经不强制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部门通过自愿陈述方式获取并依法告知。
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以下三类:
(1)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疾病(包括梅毒、艾滋、淋病、麻风病等)
(3)有关精神疾病。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一、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二、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四、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五、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六、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七、 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八、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九、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十、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丁丁
不可以,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最近我国在几个省份推出了婚姻登记的“跨省通办”的试点省份,在这几个省份非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是我国为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调整后,夫妻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夫妻双方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夫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其他省份按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定如下:
一、双方都是内地居民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另一方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内在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的,内地居民出具的材料不变,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相关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界生碗天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需要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雷霆(创誉胶袋)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必须要在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另外,还需要满足所有的领证条件,且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和离婚证(再婚者需要带),按照民政局的流程办理。
领结婚证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吗
冥雪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新人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民政局是专门办理结婚的部门,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一样,都可以办理结婚证。但是,不是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可以办理结婚证。也就是说,全国的民政局都可以为新人办理结婚证,但一对新人并不能在所有的民政局办到结婚证。
2.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选择登记结婚的男女,需要到双方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不满足这一项结婚条件,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这对于异地结婚的男女可能有一点小困难,但也是可以考虑离哪一方的户籍地近一些,就选择在哪一方所在户籍民政局领结婚证,只要是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就可以。
结语:一对新人在办理结婚证时,只能在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不论是在男方户籍所在民政局领证,还是在女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领证都可以。
余
领结婚证不是在任何地方的民政局都可以办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必须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或者乡镇民政局所在婚姻登记处,如果办理地点不属于其中一方的户籍地,则不予以办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结婚一方是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居民的,若在内地结婚,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领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领证合法年龄:男生年满22周岁,女生年满20周岁;
(2)双方秉承自愿自主的结婚想法;
(3)双方之间不是直系亲属;
(4)双方不存在三代以内血缘关系;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
1、双方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1)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2)身份证上信息与户口本不相符需要提前去民政局进行修改。
2、双方有效户口本及复印件
(1)集体户口需要提供集体户口卡以及盖章后的集体户口主封面页;
(2)户口本丢失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3、3张2寸近期拍摄的结婚登记照
(1)可在登记现场拍摄,也可提前在照相馆拍摄;
(2)选择在登记现场拍摄的新人需要额外准备拍照费用。
结婚证办理流程
1、登记预约
为了保证登记的良好秩序,各地民政局都鼓励新人在登记前进行预约。新人可在登记前几天登陆本地民政局的官网或者关注公众号进行预约。
2、提出申请
根据预约时间携带好准备好的证件前往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员确认资料准备齐全后各自填写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表》,保证信息填写正确后交由登记员审核。
3、审核登记
登记员确认信息无误后,需要见证新人在“声明人”一项签字,随即开始结婚证的办理。若信息有误或者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登记员会详细说明原因,新人择期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此去经年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韓善科
结婚证哪里都可以领吗?
*微雨燕双飛*
领取结婚证可以在任意一方的民政局办理都可以。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浅爱如初
领结婚证在户口所在地任何民政局都可以。当事人自愿登记结婚的,应当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sGaQh
不可以。
婚姻登记地:
1、内地居民结婚,需要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在集体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
3、如果一方是外国公民,需在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或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
新规:2021年5月19日民政部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十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净心似海
领结婚证并非在哪个民政局都可以,领结婚证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井厚涛
领取结婚证不是在哪里的民政局都可以的,需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经常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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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
我国目前只有部分地区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这些地区的,结婚登记作为“跨省通办”试点。也就是说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其他地区办理登记结婚的,仍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满足群众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推进婚姻登记制度改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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