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衣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李静贤
如果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向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
墨香沁心
有一方不愿离婚的,必须是谁提出谁撤回,和双方都同意撤回。
穆
当然可以,人人有权
Wall-E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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