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己,做主角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具有明显的风俗性。正是因为彩礼具有较强的风俗习惯内涵,不同地区对于彩礼金额的界定也不尽相同。但是男女双方订立婚约期间所给付的财物并不全部属于彩礼范围之内,只有基于风俗习惯为缔结婚姻目的给付的财物才能归属彩礼范畴,男女双方之间为增进感情所为一般意义上的赠与,不属于彩礼。对于宴请亲朋好友等花费,因系订婚风俗之外所支出的欠款,且并非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行为,不属于彩礼范畴。所以彩礼的认定还要结合当地关于彩礼给付的风俗习惯来界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小编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夜光杯
没有登记,就不是结婚,只是非法同居。
已经共同生活两年,彩礼即便是起诉,基本也要不回来的。
除非能证明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有可能退回部分。
用心去爱
能 返还百分之70 有法律规定的
晓风残月
拿了彩礼,为什么不领证?彩礼你有证据吗?
。。。
男女双方结了婚没办登记手续同居两年父亲把女儿接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婚姻,实属非法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鉴于你们已办婚礼,就产生了事实婚姻。如果她父亲把女儿接走,可以向女方父亲要回大部分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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