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师傅
民法通则的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生死相依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无论多少年,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除非没有证据证明某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风如是
婚后一起生活8年,个人财产就会变成夫妻共有吗?
阳光总在风雨后
早就过期了
看看新婚姻法里的规定吧
生死相依
这只是一条曾经有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财产分割意见》中确实有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有双方共同使用的房屋、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但是,2001年的最高院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一方的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据此,93年关于8年财产转化的规定已经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