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木木夕

木木夕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ZHang SHAN

ZHang SHAN

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现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中,子女在结婚后,子女的配偶一方加入家庭时,工商登记登记内容没有任何变更。子女的配偶一方平时只是领取每月几百元的零花钱。离婚时,工商部门档案中根本没有子女配偶一方为合伙人等资料。这样造成了子女配偶的一方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的现象。实践中应当认定这类在家庭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所得为家庭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具体分为七类: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

2、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

3、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6、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7、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新婚姻法实施之前,夫妻个人婚前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原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八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实施后,这一财产转化制度已经被不再适用。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

5、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6、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A 静欧尼

A 静欧尼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Martin

Martin

如果

婚前无协议,而且

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某项具体财产在婚前就已经拥有

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举两个例子

股票为例,若婚前你股票账户有10W,婚姻存续期间炒股赚到50W,能够找证券公司打出记录,那么10W是你的个人财产,40W是夫妻共同财产。

给朋友借钱为例,若结婚前你借给朋友10W,婚姻存续期朋友还你15W,但是,朋友不肯为你作证且没有借条之类证据证明你是在结婚前借钱给朋友的,那么,这15W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穆

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夫妻离婚或者对外债务偿还时往往会引起争议。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很明确地列举了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同时,婚姻法也明确的列举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一方的婚前财产,跟个人人身相关的某些补助费用等,这就使得在发生财产争议时,有法可依。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财产属于二人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该遵守。当约定财产各归个人所有时,在对外债务清偿时,要是债务人知道这样的约定,则约定也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即只需欠债一方的财产来清偿,另一方的财产没有清偿义务。

上一篇: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

下一篇:妻子是被执行人,丈夫是房屋产权人,可以查封房屋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