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烨
毋庸置疑,我国50年代制定和实施的婚姻家庭政策,特别是鼓励和支持广大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政策,超前于相当一部分妇女的基本觉悟、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种以国家行政力量推动的妇女整体解放,大大加快了广大妇女摆脱封建等级制婚姻家庭束缚的步伐,使她们的生存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广大妇女带来了权利和利益,但也掩盖了某些忽视妇女自我意识觉醒的倾向,这种女性的解放与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依赖”性质。当国家行政力量的保护作用不够强大时,女性的发展很可能会陷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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