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妹
易轶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关于婚姻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由此可以看出,女方在怀孕期可以离婚。我国法院受理女方在怀孕期提出的离婚诉讼,然而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情况发生,男方才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由此看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