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离婚债务问题

珍

如能协商一致,怎样处理都可以。

如无法达成一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上均担。

忠義

忠義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所有的,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正大光明

正大光明

你好,笔者根据问题在 大律师网 那边找到的知识,整理回复内容如下:

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

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夫妻一方的

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皆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这更符合公平负担的原则。对于债权人来说,如何来证明债务人

婚前所欠的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也是比较困难的。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转化的类型主要有: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

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子,该房子共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生活的。总之,

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关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

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任何一方应负连带责任。但夫妻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的所的财产为各自所有的约定。

离婚后或配偶死亡后,原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共同债务,生存的

一方或离婚后的其中一方人负连带责任,而不论财产是否已经分割完毕。其中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以在另一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另一方追偿。在实际生活中,

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到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的限制和制约。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

带清偿责任后,应当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如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可用死亡一方的其他

遗产清偿,如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个人财产。(3)无论是实行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财产制,生存一方求偿权的行使以死亡一方的全部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

实际价值的部分,除继承人自愿偿还外,生存一方的求偿权将不能实现。

小方

小方

如果是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分开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签字确认,不然还是连代责任。

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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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一般是平均承担

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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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

梦雪初星

梦雪初星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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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姻存续期间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以双方协议约定如何承担(但该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无法以此对抗债权人),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2》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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