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女双方共同买的分期房子,户主写的男方的名字,婚后房贷还完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胡乐言

胡乐言

不属于,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证据证明婚前出资,可以按当时出资的比例主张

冉颜红

冉颜红

您好!

肯定不属于,是婚前财产,而且还没有名字,法律是不承认的

望采纳,谢谢

桐宝

桐宝

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购房,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该住房就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女方参与婚前的出资,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男方的债权。

领取结婚证起,双方当事人还贷钱款属于婚后共有财产,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的权益,女方也有一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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