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
有女性认为,现在的《婚姻法》偏袒男人,对女性保护得不够。未来立法时,多考虑怎样更好地保护女性的利益。
大力力
我觉得《婚姻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而言有其特殊性,它有很强的伦理道德性,我们不能以对待其他法律的眼光来看待它。我觉得目前的《婚姻法》立法已经滞后与社会的发展,许多新型的社会问题已无法找到依据。
我觉得在未来的《婚姻法》修改或解释中应该对于现实社会中新生的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如:文凭学历是否应该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若能如何来对其进行估价;如不能如何对婚姻中奉献方给予补偿(级一方以自己的经济或精神来支持另一方取得学历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