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香
离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一种是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另一种就是,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wamgqian
我觉得这个问题。男方父母拼命挣的钱给了女方父母做彩礼,过两年离婚彩礼该怎么办?我觉得这个彩礼应该只是基于结婚的基础上应该给的吧!何况当初这个彩礼是双方商量好的。你不能说因为是男方父母拼命挣的钱,在离婚以后,彩礼就应该要回去吧。而且女方,跟男方结婚以后,他们就是夫妻了,两年夫妻生活彩礼还要计较吗?
但是我的观点不是说男方父母拼命挣的钱应该给女方做彩礼。但是这个彩礼钱我觉得应该不是给女方父母出彩礼的吧,这个是给他家儿子娶媳妇儿用的彩礼。既然当初都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那如今感情破裂离婚,当初的彩礼钱我觉得应该没必要再计较什么的吧…
而且现在这个社会男女离婚率也越来越高。不管是结婚两年还是结婚几年,他们离婚难道都应该在把彩礼算还回去吗?而且夫妻婚姻法中,有提到过,夫妻离婚后可以进行财产分割。法律中也提到彩礼在。给到女方手里的时候,它就属于女方的财产。而夫妻婚后的属于共同财产,所以这个彩礼是属于女方的。
如果不清楚的话可以看一下。现在的婚姻法或者法律上是怎么判定彩礼这个问题的。因为我了解过。律师说,婚前彩礼到女方手里以后,财力就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而且,两个人已经是两年的夫妻关系。难道两年的关系还抵不过一个彩礼吗?不能说因为是男方父母拼命挣的钱。因为他当初是他要为他自己的儿子娶媳妇儿,所以这个问题我觉得,不是问题。
林瑶
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吗
王磊℡¹⁵¹³⁵⁴³⁶⁷⁷⁰
夫妻生活彩礼还要计较吗?
萝莉
彩礼还要还?令人惊讶。
萌熊熊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彩礼。“彩礼”是男方在婚约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
如果一方不同意婚姻登记或者办理登记后离婚,且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彩礼的返还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又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综合确定返还数额?在诉讼中,彩礼返还应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平等原则。不论双方谁提供的彩礼,都应当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二是过错原则。根据婚姻缔结过程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酌情返还原则。要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情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比例。
从传统意义上讲,彩礼返还主体有以下几类:
(1)接受彩礼的一方;
(2)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
(3)上述两种主体相加。从返还责任上:
(1)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
(2)只限定接受彩礼一方的父母;
(3)上述两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4)第二类主体承担补充责任。
当前所称的“彩礼”与封建时代的“彩礼”在性质上有很大的不同。在主体认定上,当今接受彩礼的一方通常已达到成人年龄,应该对彩礼有支配权。因此,作为返还彩礼的法律主体应是接受彩礼的一方,返还义务也是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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