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心似海
给你提供点资料吧,围绕这些拓展写!请参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4条标准,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Casablanca
叛离的原则就是只要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就可以叛离了。标准也是这个。你在写这篇论文的时候,多利用举例说明的方式,并围绕具体事例来进行论证即可。
枫筱风จุ๊บㄋ
主要是感情破裂
陌上花开
一、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原则的。因此,判决离婚的原则是“感情确已破裂”。
二、至于判决离婚的标准,我认为应当是指判断“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标准。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标准: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包括:
(1)一方婚后患有精神病或性病、艾滋病等法定传染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5)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6)其他难以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的情形,诸如双方性格不合,志趣不投难以继续共同生活等。
上一篇:关于婚前房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