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张铨

张铨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这样的:
1、夫妻双方应当先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2、达成离婚协议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4、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遗落的时光

遗落的时光

离婚手续有两种办理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如果可以协商好离婚事宜,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不能协商成功,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

2021年民法典生效后,协议离婚多出一个冷静期制度,具体应该怎么离婚,李律师这里详细介绍全流程。

协议离婚流程:


一、夫妻双方共同、亲自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

夫妻双方应当携带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
4、双方个人的近期免冠照片(2寸)


二、初审


1、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管辖权;
2、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3、离婚协议书是否自愿、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4、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否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三、受理


1、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意愿;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四、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


五、接收材料


六、30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内可随时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七、离婚冷静期满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满后30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婚姻关系不解除。


八、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流程:


1、到被告所在地法院立案大厅或者网上立案。

立案时所需材料:

起诉书、原被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其他证据。


2、先诉前调解立案,安排调解员、调解时间。


3、调解不成的,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30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4、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6、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7、调解不成的,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注意:离婚案件的调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

小小小小小

小小小小小

法律分析:离婚证的办理程序是: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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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见下面: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领取《离婚证》。

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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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这样的:
1、夫妻双方应当先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
2、达成离婚协议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3、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4、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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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后一般当场发放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准备好立案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庭审查,若符合立案的,一般会当场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做出是否准许离婚的判决。

m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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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理离婚手续是先到民政局去提起离婚的请求,然后等待一个月的冷静期,一个月的冷静期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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