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但是结婚不到半年,在一起生活时间也不长,怎么可以不退彩礼?

杨晶

杨晶

你好,这本就是不用退的可以提起法律起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离婚程序向法院起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按同居关系对待,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规定了“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这类案件。如属于后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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