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儿
你好 ,如果你要起诉离婚的,法院的管辖权一般是被告经常居住地。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一般会判给更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
A 楼兰城主
,希望给她经济补偿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也告诉她如果她抚养也行,但需要让孩子在北京接受教育,但她漫天要价,要求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并且孩子必须由她抚养。我想问,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能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对房产会怎么分配,我去法院起诉,北京法院不接,说要去她老家起诉,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一直拖着等她离婚起诉可取不?我也咨询了律师,他们建议最好先将孩子抢过来再起诉,难道只能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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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