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子在一个人名下可以卖吗

雷霆(创誉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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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不动产物权采登记主义,即如果房产登记在您个人的名下,您就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过户,进行房屋交易操作。请问在离婚时已经确认了该房屋归您个人所有吗?如果是,那么您可以买卖房屋。如果该房屋在离婚时未经过处理,实际上还属于您和前配偶的共同财产的话,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您如果与善意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您不完全拥有房屋的处分权,但因为房屋登记在您的名下,所以合同依旧是有效的,如果您的配偶有异议,其可以要求您给付其所占份额相应的售房款。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8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七画

十七画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分割,房屋的登记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一个人单独卖房的。如果双方离婚时对于房屋没有进行分割,则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擅自出卖房产。需要夫妻二人配合才能卖房。

法律分析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公司企业的出资额、股份以及个人独资公司;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一方对婚后取得财产主张属个人财产但是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财产;其他婚后应归双方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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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情况。

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已经对房屋进行了分割,房屋的登记人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可以一个人单独卖房的。

如果房屋归非登记一方所有的,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也可以卖房,但需要房屋登记方的配合。如果房屋登记方不配合卖房的,可以在将贷款还完之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双方离婚时对于房屋没有进行分割,则房屋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能擅自出卖房产。需要夫妻二人配合才能卖房。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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