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婚姻

心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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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婚姻一般是双方当事人不愿意以诉讼的方式解决婚姻中出现的纠纷,而已较为平和的方式解决婚姻纠纷的方法。调解一般可以有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法院调解即诉讼中调解,诉讼中法院可以就婚姻中的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财产、人身关系做出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即不通过法院经调解委员会双方就婚姻问题达成调解,但其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事后不愿履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玉洁冰清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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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法院会着重于进行调解和好的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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