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
军人离婚新规定军人提出离婚的也是可以的,但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是可以直接走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是非现役军人提出来的,那么就一定要慎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存在重大的过错。
一、军人离婚新规定军人提出离婚的可以吗?
军人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军人离婚新规定中,军人的婚姻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除非现役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否则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形式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感情彻底破裂法院批准离婚。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这里所说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前3项”具体指的是: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这一规定在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军人配偶的离婚自由权的保障,基本实现了二者之间的平衡。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
二、转业军人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复员军人在离婚时涉及到方面,比较特殊的问题是复员军人、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军人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如何分割。
在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十年以上的,应按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是国家安置复员军人生产生活的费用,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因其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和专属性,不论夫妻双方结婚时间多长,都按军人的个人财产来处理。因此您如离婚,将不能分得对方的医疗补助费用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对于其他财产,应按照我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分割。
综合上面所说的,军人离婚是可以实施的行为,可以由现役军人提出来,也可以由非现役军人提出来,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而且军婚在法律上是受到很大的保护,如果在婚内出现违反军婚的事情,那么就需要承担起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