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小喵的陈小吱
你老公真不是东西。非处怎么了。我特么就喜欢非处的女人!
赠花留香
好像分居半年以上就可以申请离婚了,可以去咨询下律师,不然面对冷暴力 生活非常艰苦,是一种精神折磨
軒軒公主
你老公看的太重了,女人你要用心呵护她,她会用心为你服务的,我还嫌非处放不开,姿势又不到位呢。
fen
当然可以,建议赶紧离婚
跨與不跨,在於一步
这属于家庭纠纷就是起诉法院也会驳回的让你们自行调解,清官难断家务事
流兮
他始终还是嫌弃你,所以我感觉既然这样就两个人去民政局写一个离婚协议,盖章签字就离婚了
-小田°
这是要折磨你的节奏!!
自由行走的云
既然已经结婚,就意味着接受,如果嫌弃,就不应当结婚。你可以起诉他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