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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妇带孩子没收入离婚能争得抚养权么,家里财产如何分配?
您好,您一共提了两个问题,家与家律师分别为您解答:
1. 第一个关于抚养权的问题,需要结合您孩子当前的年龄进行综合分析。孩子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孩子要综合考量双方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家与家律师总结以往诉讼经验,认为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来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之,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需要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
2. 第二个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如果能够协商一致,依据您协议来分配共同财产;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家与家特别律师提醒,您提到您身为家庭主妇,一直带孩子,对家事承担较重义务,您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外,如果对方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形的,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帮助,欢迎联系我们。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84 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 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 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0 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 1091 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A0gggg
这个当然是有可能的,只有对孩子有利,就可以了,婚后的财产是一人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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