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通人和
夫妻双方要想在婚姻中过得长久,那么就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小心呵护。可以说,婚姻是一半索取,一半给予。在感情中过度地依赖和索取,终将会造成相看两厌、一别两宽的结局。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以后需要经历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有反悔的权利,并且期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必须同时去申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销离婚登记。
但实际生活中有的人经历完离婚冷静期以后反悔,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离婚冷静期到了另一方反悔不能正常领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何诉讼离婚:
1、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申请。
2、立案大厅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准予立案,同时会向原告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缴纳诉讼费后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接下来会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发出传票,同时,也会通知原告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的结果有3种:
(1)如果双方愿意维持婚姻,则撤回起诉。
(2)如果被告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如果原告仍坚持离婚但被告不同意,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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