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妞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在男方地领和在女方地领都可以。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上一篇:结婚八年后婚前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下一篇:近亲婚姻,女方又和别人在一起,犯法吗?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