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上的一滴糖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属于婚后财产。如果是在领结婚证之前购置的,属于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
资料扩展
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Haqie
不同的情况下,嫁妆的财产性质各不相同,并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嫁妆和彩礼不一样,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而嫁妆一般是女方父母给女方的。婚前男方父母给女方彩礼,如果女方反悔不与男方结婚,男方父母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嫁妆不存在这个问题。
如果女方父母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将嫁妆给女方的,应当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女方婚前取得该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将嫁妆给女方的,除非女方父母明确只将嫁妆赠与给女方一方,否则嫁妆属于女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谢莲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有的财产?
现实生活中,娘家人准备的嫁妆,如车子房子、家具等。嫁妆应属于女方父母实施的赠与行为。而女方父母赠与时一般情况下不会明确表示是夫妻双方的财产。不过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赠与是需要赠与人实施赠与行为,且受赠人作出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婚姻法
第十七条、十八条中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Sunshine
1.首先要明确的知道嫁妆如果实在登记结婚之前给的,那么这种是属于女当的婚前个人财产,是父母赠与自己女儿的财产。
2.其次是发生在结婚登记后的情况,这时候如果女方家长给女方嫁妆,那么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划分。
3.最后,就是存在特殊情况,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特殊因素去认定嫁妆究竟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资料:陪嫁20万是共同财产吗
1.在司法上,以案例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嫁妆都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私有财产,所以陪嫁的20万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一项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在结婚登记前女方娘家所给的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毫无疑问的是不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和順
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
徐健容
嫁妆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看嫁妆的取得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双方确定夫妻关系之前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扩展资料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
2、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或者婚前约定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3、因继承或者受赠与所得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此外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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