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雷


一、二次起诉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二次起诉不判离婚的条件


1、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要知道法院不准离婚该怎么办,还要先剖析一下法院怎样才能判离婚,依据在我国法律法规,法院判决离婚的根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麼法院不判离婚的根据也就是说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或许在评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过程中,法官会考虑到离婚基础、结婚后情感及其有没有合好可能等要素。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原因不充足。


3、没有法律规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材料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离婚。没有离婚的法律规定理由出现又没有直接证据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样的事情下,法院会推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不是果断规定离婚,法院不判离婚。出现这类情况,彻底是因为上诉人自个心态的转变造出的不良影响。由于,许多被告方在开庭审理的那时候越来越瞻前顾后,这类因为恰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根据。


5、军人配偶规定离婚,军人不愿意,法院不判离婚。它是对军婚的独特保护措施。与军人离婚,必需要军人愿意才能离,否则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或是军人自个愿意离婚,不然法院不容易判离婚的。


6、女方在孕期或哺乳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判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内、孕妇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可提出离婚,否则法院觉得因有必需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不然法院都不容易判离婚的。


7、大部分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活动中,上诉人一方第一次提出离婚,大部分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否则具有法律规定离婚理由或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些那时候,尽管被告方出示了有关直接证据,法官以便省事,仍然裁定不准离婚。

离婚国家是不支持的,但是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国家还是比较尊重双方的意见,毕竟生活是别人自己的。起诉离婚只要可以证明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是会判离婚的。

林瑶

林瑶

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离婚冷静期过后还要离婚的,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因此,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

修行

修行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阳光

阳光

法律分析:适用。提交申请后会有30天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满后,在之后的30天内,如果双方没有一起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也就是其中一方无法到场,不管是因为反悔的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将被撤回。如果双方还坚持离婚,需要再次申请。再次申请离婚的时候还是会有30天的冷静期,不会因为你已经申请过一次离婚而去掉冷静期。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霞

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因为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只有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才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起诉离婚是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审理,不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的。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二次起诉离婚是需要由法院来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法院认定的,但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大部分夫妻在吵架时都会提出离婚的请求,为了防止在冲动之下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设定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中的有关内容,对于那些首次带着离婚协议书,提出离婚请求的男女双方,是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的,必须是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若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才会结束婚姻关系,否则不予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浅嫣婉语

浅嫣婉语

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离婚冷静期超过了时间还能办理离婚吗?一个月内都是可以的。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在第30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静贤

李静贤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如果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任意一方在30天内反悔,都可以到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即使30天期满后,只要有一方不到场,离婚登记同样无效。

婷789

婷789


一、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1、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身份证件。

编辑

编辑

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因为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只有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才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起诉离婚是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审理,不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的。

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因为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只有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才会涉及到离婚冷静期的问题,起诉离婚是按照正常流程开庭审理,不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的。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二次起诉离婚是需要由法院来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到法院认定的,但冷静期的具体规定,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大部分夫妻在吵架时都会提出离婚的请求,为了防止在冲动之下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设定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中的有关内容,对于那些首次带着离婚协议书,提出离婚请求的男女双方,是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的,必须是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若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才会结束婚姻关系,否则不予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糖炒板栗

糖炒板栗

第二次起诉离婚冷静期是没有的。起诉离婚是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符合离婚条件的,暂时不发离婚证,不马上解除婚姻关系。


2、离婚冷静期是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30天的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在30天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发给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4、在后一个30天内,当事人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发生离婚的效果。

婚姻冷静期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具体要素的不同,可分为:


1、前提要件,三十日冷静期届满时,当事人没有撤回离婚申请;


2、期间要件,届满后,三十日内当事人为一定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


4、机构要件,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5、行为要件,请求发放离婚证。

大部分夫妻在吵架时都会提出离婚的请求,为了防止在冲动之下办理离婚手续,因此设定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中的有关内容,对于那些首次带着离婚协议书,提出离婚请求的男女双方,是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的,必须是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若再次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才会结束婚姻关系,否则不予办理。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是诉讼离婚,不需要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注意事项包括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소품

소품

二次申请离婚还是有冷静期的。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例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还有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骗取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钢哥

钢哥


一、如果第二次离婚为协议离婚,就会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如果是诉讼离婚,就没有冷静期。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井厚涛

井厚涛

离婚冷静期满后,若一方无法到场,需另行申请,不管是因为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离婚申请都会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都要二次申请,而且二次申请还会有30天的冷静期。

雷

起诉离婚没有冷静期,登记离婚有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又称离婚熟虑期,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程序如下:


一、起诉

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二、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
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
二,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
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三、审理与判决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手写的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哺乳期起诉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