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饺
结婚不一定是福,但一辈子不结婚肯定是祸, 所以呢还是尽将结婚过得幸福些吧
萱_XUAN
每个人的观念不同,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婚姻可以促进社会的安定,这是福!可是也有不美满的婚姻,对双方就是祸了!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处好了是福,处不好是祸。夫妻之间互相忍让也是一种美德,不能任着自己的性子来。
极致
世间事都是有所得也有所失,正如老子所说:祸兮福之所依 ,福兮祸之所伏。婚姻也不例外。婚姻有如一则加法,得数无外乎三种:一加一等于
二、一加一等于零、一加一等于负
二。
Aser
又是福,又是祸;有人因祸得福,有人因福得祸!
念雨悠暮
有福有祸,因人而异
소품
有人对我说:总不能老是做观众吧。那样太对不起自己了,也太对不起其它的热心观众了。
所以,不必过于认真去计较祸福、得失,拥有了就努力去把握、经营。
世间之事,有所得,必有所失,所谓“舍得”,有舍才能得。
能牵手当然好,该放手时也别拖泥带水的。
这年头,谁没了谁还不一样的活?
龙哥づ
婚姻是恋爱的坟墓,但不结婚就死无葬身之地。你说了,婚姻到底是福还是祸拉?
心雨
今年4-6月,全国妇联开展了“全国婚姻家庭道德状况问卷调查”。调查共
涉及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1个县市区。
城乡婚姻家庭的总体状况
我国城乡家庭婚姻关系稳定,离婚率较低,现代文明的婚姻观念占主导地位
。本次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8
5.5%,再婚者占
2.5%,离婚者占
1.3%,丧偶者占
2.3%,初婚者的高比例和离婚者的低比率说明我国城乡居民婚姻稳定性较高。在
择偶方面,城乡居民都基本上走出了父母之命的传统,而是以当事人自己的意见
为主(6
8.2%),且以对方的人品为择偶的首要标准。
家庭内部夫妻权力虽有差距,但趋于平等。家庭事务决定方面,夫妻共同决
定已成为城乡家庭的主要选择。在夫妻共同决定这一大的背景下,家庭中权力的
分配基本上是熟悉者有较大的决定权。丈夫在购买大件物品时的决定权为2
4.5%
,妻子为
7.0%;在家庭日常开支方面丈夫的决定权为
1
3.9%,妻子为5
7.0%。这种
差异一般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不平等。当然,从总体上看,男性在家庭重要事务
决定方面的权力大于女性,城市家庭女性对于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大大高于农村女
性。家务分工仍保留着较多的传统格局,女性承担了更多的家务。
夫妻间性生活严肃,对不合法的两性关系持拒斥态度。调查显示,城乡居民
对夫妻性生活认为非常重要和很重要的占46%左右,婚前性行为的发生率不超过
7%,有87%的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态度,女性(8
9.6%)和年龄越高的人对于婚外
性行为的评价更趋向于批判态度。此外,城乡家庭对“试婚”、“非婚同居”、
“网恋”均持拒斥态度(比例分别为6
1.1%、70%和4
8.6%)。
婚外恋虽不普遍但较为严重,多数人对婚外恋持理性态度。调查显示,有3
/4的被调查者对婚外恋持否定态度,有约3/4的人认为婚外恋并不多见,但也有
9.3%的人认为婚外恋较多和很多。在一向被认为是婚外恋高发地带的城市,认为
周围婚外恋很多和较多的占
1
2.2%,有6
6.4%的被调查者认为这种现象较少和很少
。在对待婚外恋问题上,多数人持较为理性的态度,主张挽救危局(6
9.7%),这
种现实的、较为宽容的观点,可能与近年来社会对这一现象的讨论和引导有关。
尽管近年来,人们对离婚的态度已趋向宽容,但当人们面对离婚这一并不轻
松的话题时,仍然表现出了较为矛盾的态度。数据显示,认为“感情完全破裂,
就应该离婚”的比例达5
5.9%。但实际上人们又有现实的考虑甚至是牵挂,使得
当事人不能轻易离婚。三种不能离婚的理由(为了孩子、社会压力大、未必能再
找到合适的)合起来达4
3.5%,其中为了孩子不要离婚(占3
6.9%)是十分正当而
且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理由。这种面对离婚强调个人价值和社会责任观点的对立,
是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在婚姻观念上受现代思想和传统观念双重影响的一个折射。
子女在城乡家庭的地位非常重要,亲子关系趋于平等协商。关于教育孩子的
原则,城市被访者有90.6%认同“平等相待,给孩子讲道理”的教子方法,说明
城市居民基本上接受了现代的子女教育观。当孩子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
城市中的父母主张与孩子共同解决问题的占6
4.1%,主张父母要主动为孩子解决
问题的占3
7.7%,可以说,城乡居民都主动参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但值得注意
的是,城乡居民对待子女的这种态度不同于西方文化对孩子独立解决问题能力的
培养,这也许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家长责任的强调有关。
子女教育既全面又严格。一方面,人们通过子女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来强
化子女的道德养成,调查发现,城乡孩子帮父母做家务的比例分别为6
5.9%和85
%,城市3/4以上的学生参加过学校组织的保护环境和捐钱捐物活动,农村3/4的
学生参加过义务植树、捐钱捐物、帮助他人的活动,对于子女参加上述活动,约
2/3的城市和农村家长无条件赞成;另一方面,家长们也通过对子女成长环境的
控制来努力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服务,城乡居民(2/3)对子女看电视和上网,均
持小心谨慎的控制性态度,在子女交朋友方面,有5
5.6%的家长表示要“有所约
束”。
子女共同分担的家庭养老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养老方式。在家庭赡养方式
中,由于成年子女与父母分开居住的比例在城市高达6
9.0%,在农村为5
9.9%,因
此老人的赡养也就以分开居住、经济分担和精神慰藉的方式为主,与老人同住赡
养是一种补充方式。调查显示,在分开居住的条件下,有近六成的子女至少半月
看望一次父母,子女看望父母的频率较高,在看望父母的同时,子女会为父母提
供经济上的帮助,城市居民2001年平均每月为父母(公婆)花销12
3.85元,而农
村居民在2001年全年为父母(公婆)的平均花销是46
3.76元。当老人生病时,70
.0%的调查对象与兄弟姐妹轮流进行照顾。
城乡子女更多强调对老人物质需求的满足,而对老人的精神需求重视程度不
够。在老人生日时会有六七成的子女与老人共同庆祝,但对于老人的日常精神需
求,只有
10.9%的子女注意到并给予满足。但一个令人欣喜的事实是,近3/4的调
查对象认为老人再婚的事情应由老人自己做主,这表明老年人婚姻权益受到重视
。
兄弟姐妹是个受重视的社会关系网络。结婚之后,他们多数还是经常往来,
在一方遇到困难时,绝大多数也能尽力帮助,形成了以父母为中介的支持性关系
。他们在利益上分得不是十分清楚,4
4.1%的被调查者主张“亲兄弟、明算账”
,4
7.5%的被调查者认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赡养问题上,“家庭条
件好的多分担责任”成为一种共识。
城乡居民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
严肃而合法的两性关系是我国婚姻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开放以来
,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一些西方婚恋包括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有一些市场。
本次调查显示,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
受。婚外恋虽没有媒体渲染的那么普遍,但也非常严重。特别是在性关系问题上
,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者持更加开放的态度,这不能不引起社会的注意。
调查表明,我国城乡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并不低,被访者中有
7.9%的夫妻之间
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
8.7%的人表示偶尔发生此类行为。而且,家庭暴力
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中西部家庭暴力发生率高于东部。对
于家庭暴力,城乡居民基本上持否定态度(7
9.8%),但仍有17%的人认为面对家
庭暴力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城乡居民的第一
选择为“逃离现场”(4
7.7%)。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
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
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
一,与西方相比,中国父母过多地
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
,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要求常
常被忽视。第
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
最大希望。第
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8
.0%,城乡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这与前一两年发生在亲子之间的一些震
惊全国的血案互为映照。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
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
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疑问。
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我国城乡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
,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城乡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
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
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
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
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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