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8年了没办证有三个孩子离婚法院受理吗?

〃八月柒秋叶初凉-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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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理

虽然你们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你们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在你们协商不成情况下需要法院作出判决。

这个最终关系到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只要你递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就受理

@凤兰

@凤兰

没有办理结婚证,就不属于合法夫妻,不存在结婚18年。

如两位的同居关系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国家承认两位是夫妻关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的。

如果两位的同居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就不属于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

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Jacksonzql

Jacksonzql

什么叫没有办证?没有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办结婚证的话那就说明你们没有结婚啊 不用离婚啊

疙瘩

疙瘩

没结婚证不用去法院离婚

的方向

的方向

不受法律保护

筠

会收理的

比利时杨坤

比利时杨坤

༺ༀ༂ 生在红旗下 ༂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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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当受理的。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
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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