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法院工作者打离婚官司?跪求帮助,真的走投无路了?

Aaronื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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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1.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的配偶是在法院工作,你对你们目前的婚姻状况极度不满,估计想公平的和对方协议离婚,对方不答应,只能你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担心对方在法院工作,在离婚诉讼整个程序对你产生极度不利的最终判决。


2.提起离婚起诉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你担心的问题有三个:第一要尽快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有障碍。第二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归谁抚养、另一方抚养费问题以及以后探视子女的问题。第三财产分割问题。


3.第一个问题关于尽快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问题,法院对此判定的依据是“感情是否破裂”,(相关法律知识你查一下即可),所以你有没有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我觉得最主要的最可以实现的就是“分居两年”这个证据,你现在如果没有,可以参考有关法律规定,从现在开始就与对方分居,做最坏的打算,最后以“分居两年”这个证据离婚。


4.在法院第一次判决你们不予离婚之日起,你半年以后就可以发起第二次离婚诉讼,这半年你要主意的关键问题还是要与对方分居 ,并注意收取证据,证明你这半年与对方确实分居。在你第二次起诉如果法院还是判决不予离婚,与第一次一样,宣判之日半年以后再次起诉,注意的问题还是要分居,要取得证据。

在一般法院受理离婚案的实例看,第二次起诉以后判决离婚的概率非常大。


5.关于子女归属问题,法律对此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你看看有关法律规定,就是子女在能够清楚表达自己意愿后到十八岁之间,由子女决定离婚后和谁生活,满十八岁就算成人,法院判决不考虑子女归属问题(这个时候孩子已经大了,估计也不需要你再操心好多问题),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估计对方是法律工作者,他(她)更清楚有关法律。孩子毕竟也是对方的孩子,抚养费上估计不会和你纠缠,探视权正因为对方在法院工作,他(她)可能比一般人更清楚,估计也不是你们离婚的难点。


6.关于财产分割,建议你还是在起诉前注意收集有关合法证据,房产是明显的两人共同财产 ,你注意收集除了你们现在共同居住的房产以外对方瞒着你购买的房产,其他的比如双方的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共同财产,这个证据也好收集。不过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正确的,但是摆脱这段噩梦般的婚姻是最主要的,我在离婚时就放弃了房产的分割,导致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没有和对方过多纠缠,因为我们有一双勤劳的手 ,财产上失去一些以后靠自己更加的努力再补回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财产上能让的就让一些 ,及早解除噩梦般的婚姻 开始新的生活才是王道!

我是2018年通过向法院起诉最终解除了不堪的婚姻,作为过来人上面我已经把有些注意点告诉你了,最后想再让你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到法院打官司主要是依靠合法的证据,只要你提前自我恶补相关法律知识 ,拿出合法的证据,就不怕人家主办法官徇私枉法,怕就怕你拿不出合法证据。

再强调一下这个法律名词:合法证据!

第二你的劣势在于没有对方精通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法律操作,所以不要光老是怕,好好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向认识的法律工作者虚心请教,这样就缩小了你和对方的差距。

第三整个诉讼活动要做到有理有节,法院是个讲法讲理的地方,切忌大吵大闹等等,违反有关法律。

而且 ,不管你们之间矛盾多大,子女永远是你们共同的子女,诉讼过程该果断就要果断 ,但也要注意子女当时及以后的感受。

“有理走遍天下” ,作为过来人,用这句话与你共勉。

我妺夫就是法院的,在与我妹妹离婚时,受到院领导的严厉批评,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考虑在三后,分开。

法院是国家的一个职能部门,不是在法院工作的你的配偶家的,所以你不必有太多顾虑。如果你们夫妻两个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问题就在于财产分割方面,对于你们夫妻婚前财产,应该没有多大争议,最大的问题就在你们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上,你必须给法庭提供有力的证据,以便于让法庭采纳你的证据。

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还没有孩子,就简单一点,只分割财产就行了。如果有孩子,争取抚养权时要考虑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所以你们必须好好协商,不可意气用事。

只要做到以上几点,你就不必有太多担忧。

无论是与何种身份的人离婚都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第二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你这个因为对方在法院工作,可以避开与其工作有关联的法院进行诉讼审理,你也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要因为对方的工作身份就放弃争取自己利益的权力。

没那么严重吧?!

你走投无路,他/她的路绝不宽阔!

该放手放手,该忍让忍让,不要让一次错误再进入无休止的”加时赛”。

如果法院工作者依职权、依关系干扰公正审判,可以申请回避,也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等。

解决纠纷需要智慧,开明的人总能在有形的摧残与无形的幸福间找到平衡。局内的人抱怨命运的不公,局外的人笑话局内的人不精。

不要执迷不悟就会解脱。

很明显,对方是懂法的,你不懂法就很吃亏,你只有请法律专业人士帮忙才可以。

离婚是最小的民事官司,你可以先分居,如是对方过错你要掌握证据后提起诉讼。按程序,第一次一般不判离,可于满六个月后二次诉。一般都会判离。

如果还有缓和余地,慎重考虑是否要离婚,如果非离不可,建议你找律师


一,无论配偶职业是什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是否有法定离婚情形?是否分居两年等都是关键因素。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这里重要的搜集证据,有律师提供帮助,案件的进展会顺利一些。


二,如果配偶在法院工作,可以申请回避。

说一个比较类似的真实案件。

我认识一个法院的漂亮女生,她就是典型的遇人不淑。此前,她嫁给了一名男士,以为自己会很幸福。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婚后不久这名男士就露出本性,不仅好吃懒做,还花天酒地,让这名漂亮的小姐姐每天哭得是梨花带雨。终于,小姐姐心灰意冷,向渣男提出离婚。

但是,渣男好不容易把法院漂亮的小姐姐给骗到手了,怎么可能轻易放手,便死活不同意离婚。小姐姐清醒以后,恢复了法律人的理应姿态,当机立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但是,渣男的所在地,刚好就是小姐姐所在法院的管辖范围。刚开始,小姐姐就直接在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立案庭收到立案后依职权决定审查是否回避。于是,本法院将本案件提交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另一个区县的法院管辖,而那个法院对这名小姐姐和渣男都没有瓜葛,毕竟,各地法院都是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利益牵扯。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其实也是无需担心的,该回避就得回避,该由其他法院管辖就由其他法院管辖。

离婚官司,最简单的就是耗,首先你要两人分开,在第一次诉讼的时候,必须确定你们分居的时间,在开庭中,如果法官不问,你必须提出来,必须将你们现在的状况和分居的时间确定到笔录中,这样最多三次诉讼,你必然会被判决离婚的。

你这个情况,想要第一次诉讼就离店掉,基本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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