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离婚彩礼的规定

天空

天空

民法典对离婚彩礼的规定主要是对彩礼可以退还的情形的规定。具体情形有:


1、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客观案情进行认定。如果当地有彩礼给付的习俗,且给付的金钱数额较大,或者给付的实物价值较高,均可以认定为彩礼。至于达到多大的数额或者多高的价值,由人民法院结合各地的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李传锋

李传锋

民法典对离婚的规定,第
一,2021年元旦开始实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的一些新规定。协议离婚保留三十天的反悔期,夫妻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手续不是当场发给离婚证,而是过三十天后去领取离婚证。第
二,如果过了三十天的反悔期以后,有任何一方不去领取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不成功。

郭加栋

郭加栋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人民法院才能考虑支持给付人的返还请求。
2、必须是本地区确实存在这种结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3、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4、给付彩礼后,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对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进行保护。
5、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正确理解。

Martin

Martin

法律分析: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
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还有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礼金的习俗。一般来说,礼金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男方能不能要求退还彩礼,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和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梦之旅@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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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通常来说,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而后双方又离婚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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