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改姓需要什么条件?

莱珂

莱珂

离婚后小孩改姓需要的条件:
1、孩子未满10周岁,需要征得孩子生父同意改姓;
2、孩子满10周岁,需要征得孩子和其生父的同意改姓;
3、孩子满18周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改姓。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随父姓母性以外的姓。到孩子满10周岁后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的姓氏】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随遇而安

随遇而安


1、与孩子的生父(生母)沟通,取得对方同意。


2、如果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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