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彩礼和嫁妆到底应该怎么办?

张丽彬

张丽彬

离婚时彩礼和嫁妆是应该返还的,但这要看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久,不同时间判决的结果也不同。

龙哥づ

龙哥づ

由法院判决判定,相信法律会做出公平的审判

李冬梅

李冬梅

彩礼是可以给到父母的,算是孝顺他们这么多年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但是嫁妆是要自己拿着的,因为这是属于自己的

A 静欧尼

A 静欧尼

我觉得离婚时的彩礼和嫁妆就应该各自归还,谁也不欠谁的,这样大家以后也可以做很好的陌生人。而且我觉得这样也比较的公平。

打桩人

打桩人

如果彩礼和嫁妆还有剩余,那就按照当时的比例两个人分一下,如果花光了,也就别计较多少了,差不多就得了。

D.

D.

彩礼越来越大,使很多家庭不堪重负。当然,也有些地方的习俗,女方的嫁妆很多、花费很大。那么,离婚的时候,这些彩礼和嫁妆到底应该怎么办呢?哪些是可以返还的,哪些又是不能返还的?


一、彩礼款。随着各地天价彩礼款的出现,彩礼越来越成为离婚的时候必不可少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按照该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的时候是不是返还彩礼、返还多少,要按照规定办理。按照农村风俗结婚了或者只是同居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当然,要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在该时间以前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返还;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并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可以返还;因为给付彩礼导致给付的一方生活困难(主要是指远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可以返还。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上述返还彩礼的条件的,才能予以返还。而且,人民法院并非都是全额返还,一般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双方的具体生活情况,酌情予以返还。返还数额,不可一概而论,当然也不会任由法官自由裁量。这是需要注意的。

在现实当中,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不管是给付彩礼的一方,还是接受彩礼的一方,假若真的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是根据实际生活情况,考虑一下双方的环境、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上思考,尽量该返还的返还、该接受的接受。且不说打起官司来到最后弄得两败俱伤、伤了和气,但费事、费时、费力、费财是肯定的,到最后很可能得不偿失,仅仅是一时之快。


二、嫁妆。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该条规定,嫁妆、陪嫁财产都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应当全部予以返还。也就是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能够查明的现实存在陪嫁财产,都属于应当返还的范围。不管是女方的陪嫁,还是男方的陪嫁。或许有的地方不多,也有陪嫁财产很多的,离婚时,除非该一方自愿放弃自己的陪嫁财产,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都会判归该方所有。有些地方的习俗是一方婚前给付彩礼,另一方用彩礼款购置陪嫁财产(有的可能是一部分),或者一方婚前购买后送交另一方,结婚时另一方又带过去的,在离婚的时候也应返还,这也同样属于陪嫁财产。

返还陪嫁财产与返还彩礼款,没有直接关系。除非两方协商抵顶,法院判决的时候
一是
一、
二是
二,不会放在一起处理,该是谁的还是谁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样不会返还。从法律角度上说,这不属于同一个法律关系,当然因为是离婚案件,离婚的时候会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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